过期讯息

现在资讯的expiry date已经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快。原因是社会的角度变快了吗?这不是我要探讨的,所以就这样算了吧。相信昨天很多人会收到一则讯息:

Urgent!If u c car XXX#### wira aeroback green col pls call2d police!A 18yrs chi.gal jst kidnapped by5malays at parade rooftop carpark!Pls help her!forward 2every1…

有时候面对这些msg会不知道如何是好,如果send出去了,有时候没求证好像在骗人(现在有审查机制了,如果散布假消息会被告的),去求证嘛,又不知道如何下手……于是我常常是很被动的人,除非我有证据在手,不然我鲜少转播这些讯息。不为什么,只是觉得被利用散布假消息不太值得,而且会很对不起列祖列宗帮我付电话费的老豆。不过如果我是当事人的话,我会可能选择直接去报案,或者是email/sms到Rakan Cop(Since YB们这么hardsell)。

不过还好我真的没转播出去,因为今天早上,我看到一则有点晴天霹雳的新闻。有时候真的不要随便乱传讯息,不然受害者当贼办那就乖乖个隆地咚了(纯粹是乱写,意思……不知道)。

刚巧前阵子,胡叔叔那边也有发了一则关于寻人启事的故事。也写了关于他怎么去investigate的故事(当过记者的门路果然够多)。希望这样可以为大家树立一个典范,以后遇到这样的讯息不要乱传,不然后果谁来担当?傻蛋,当然是盲目传出去的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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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过期讯息”

  1. janet Says:

    这种讯息,这样的传,我想一定撕票啦.
    如果不正确的话,就被人告.社会的人真无聊没事作拿事来作.
    他可以传,为什么他不sms到Rakan Cop, 报警.他想有人会帮吗?
    说真的,假如有人看到了也许也不会报警反而当着没看到.(不想惹麻烦,小胆,不相信讯息)

    我常常也收到”你须传这讯息给10人那你就不会后悔,或你家人会平安.或你会倒霉”
    嗨!! 这种讯息,我是不那么笨的浪费钱去传的.

  2. 钪凯 Says:

    有时候真的不知该发出去,或不该发,真的是内心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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