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知道发了神经,用一个对我来说是相对比较陌生的语言写了一篇长长的post出来。其实是有感而发啦,其实也着实提醒了我为什么要读这一个科系。不是说我故意忘了,而是有时候越来越忙导致越来越盲目所以就这样忽略了。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不是好的现象,我发觉在我们的电脑科学系,我们学到最多的就是如何用这个这个语言去写什么什么系统,而不是如科系名字所称,去学学看到第一部电脑是如何运作。如果你是理科生,你或许会对某个问题进行很深入的学习,但是同样是打着Computer Science这个名号,我们学得最多的是——利用目前最潮的technology去做这些那些。个人感觉是有一点本末倒置。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外邊下着綿綿的細雨,冷冷的空氣不斷地灌進這家小小的咖啡店。一邊喝着暖暖的熱巧克力,他怔怔地一邊看着攤在面前的書。這是一本已經擺在書櫥上許久的書了,可是一直沒看完。前幾晚就在收拾行李的當兒,這本書正好從爆滿的書架掉了下來。或許這是上天的旨意吧,當時看了看封面,就不置可否的隨手放入了隨身的背包裡。只是這幾天行程都排得滿滿的,若不是因為這場雨,說不定這書就要原封不動跟着回國了。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
前陣子剛寫完思念系列的時候,因朋友生日就排了一本紀念文集給她。在看了幾篇,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有要成為一個作者麼?”。說實在,寫了這麼多文章,我似乎真的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甚至作者這兩個字,到底意味着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現在只要有鍵盤在手,會老作的要自稱作者真的好像沒關係。再不要臉一點的,出了兩本書自稱作家的也不在少數。是說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撐起這個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