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我們馬來西亞人好樂觀,好天真,好傻。某日報章頭條四單劫案,我們還要強顏歡笑說:『哎呀,幻覺嚟嘅啫』。出門還要左顧右盼顧好自己的包包,也只能說:『哎呀,訓練警覺嘛』。跟友人在街邊吃飯喝茶背包還要抱在身前,『哎呀,當作運動咯』。女生夜晚不敢,喔現在男生隻身一人也不敢獨自走在街上,『哎呀,提醒我們要珍惜友人啊』。獨自開車上路,連背包也要放在外人伸手不易接觸之地,『哎呀,怕曬到落色咯』。
2011/1/10 不知不觉就来到10号了,艾佳哪里还是没有那个叫王晓寒这个人的消息。审判仪的数字仍然是如说明书内说的不断增长当中,而且这几天的增幅好像越来越大的样子。不过看起来这个数字的增长除了第一天外看起来都挺规律的,不晓得背后是不是有特别的方程式还是什么的?今天的数目暂时是111,目前的状况依然保持在“杀”这个动作。说真的,如果我按了按钮,到底增幅会不会因此而变得不一样呢?
『我已經控制了你那一帶的電話系統,現在我會把這段通話轉換成是你打給我的。』
就在同時間,公共電話顯示了還有半分鐘的通話時間。由於之前對方已經警告過不能斷線,所以祇得趕快從口袋挖出今早吃早餐找回來的零錢。可是挖了半天,卻只能挖到兩角錢。上一次使用公共電話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這點零錢誰知道可以換多少時間。只是此刻多做考慮已是奢侈,光是在找零錢的這段時間就已經輕易讓二十來秒過去了。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璀璨的烟花在夜空中一朵朵绽放,仿佛是一颗颗的钻石在一块大黑布爆开成一串串的小水钻,把寂寞的夜空点缀的煞是漂亮。这一夜,诺大的广场挤满了前来狂欢的人们,大伙儿聚集在五光十色的大舞台前,耳边传来的是震耳欲聋声称是音乐不时混杂着尖叫声的噪音、眼前所见满是扭来扭去的躯体、四周散发的也尽是各品牌的香水和浓烈汗味混杂的怪异味道。他,被朋友硬是从舞台前拖了出来,说是要到附近的酒吧干一杯,让他不禁抱怨:“今晚什么都很贵啦,你们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