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我不知道怎的变的很慌张。我赶快把桌面上的镜子纸张和那封信件草草打包起来放到我的房间然后奔向大门口,一看才知道是妈回来了。这几年,刚退休的她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不是去旅行,就是到朋友家串门子。这门子一串就是好几个晚上不回家,从之前的家到现在这间,感觉我比较像是个服务员,而她是住客。可能是她在教书期间因为爽朗的气度使得她很是受到各方的喜爱进而常常一起出游。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最近自己的幼稚贱男mode大开,以致似乎很容易招人口舌,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偶尔热心过了头导致表达方式有点过了火位。是的,年中被人点醒自己是幼稚男到了现在年终了,我仍然是个幼稚男,这怎么说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把自己关在家里太久最近才开始出来晒晒太阳,结果就造成自己本来就有点anti-social的行为更加加剧还是什么的。
自從我的macbook暴斃後,我就寄用我爸的電腦辦公。本來嘛這也沒什麼,誰叫自己這段日子仙都不仙下咩。前陣子再度入手的toptop,甚至是那部已經快有十歲的老機不要說是拿來寫程序,就算用來跑個Ubuntu也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那部筆記本,十年前運行Windows XP是可以跑得飛快,十年後裝了個最efficient的gentoo開Google Chrome瀏覽多兩個頁面分分鐘會系統崩潰。
已经是第二天了(昨天星期六是第一天,因为不知道自己会写多久,因为已经接近12点……这篇文章或许会很长,或许会很短,谁知道?),已经是第二天对着美美的Write Post Page发呆了(当然为了提高生产力,我在发呆的期间走神去做我的功课)。原因是我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好。写欧阳文风出柜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多,至少我并没有看过他的书,不知道他对马华文学有什么影响,不知道的很多,所以不写出来丢人现眼(当然我常常也会不自觉地丢人现眼,这是题外话)。写我的生活?最近真得很想去放个假,但是短期内不会实现,那就算了吧。那么还有什么可以写的?我不想走无聊小站的路线咧?(欧阳文风事件的一些相关连接——SevenHouse,亚当的苹果,逆时飞行,Wayfarer,何妨吟啸且徐行,Technorati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