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应该是上星期应该发上来的,谁知道上星期一整个星期精神不佳只好作罢。上星期的精神差到言重失眠,然后看电影的当天早上在上课途中还差点晕倒。这么大一个人,还是第一次那么害怕,当时虽然日光日白,但是伸手不见五指,眼前所见,全是一大片白色的点点,呼吸开始急促,仿佛空气越来越稀薄。我知道自己如果再撑下去只有马上晕倒的结果,于是中途下了车坐下来休息一下(在列车上的我是和一大堆人挤在一块站的)。一出了列车,我几乎是以跌撞的方式向前方摸索(因为视觉越来越模糊)。一坐下来就全身不停冒冷汗。还好我是早出门的,预算了我会早半个小时到学院的,所以我就坐了大概十多分钟,就重新排队等待上列车。该死的是,列车的班次好死不死这个时候发生误点的状况,准时也变迟到,晕……
好了,回到正题,总的来说,哈里波特这个系列的电影导演是越来越难当了。火杯的考验是那么多本故事中,第一本比前三本每一本都还要厚的故事。感觉上这部电影和倪匡的“只限好友”一样,是拍给哈里波特的读者的。非读者的我,因为导演的匆匆交待,看的我有点@@。虽然剧本还是交待了整个故事的主要部分,但是更多的部分是匆匆带过。我想这个故事其中两个最重要的是Triwizard Championship和那个世界杯吧(一时忘了怎样拼)。虽然很多人很不满导演只是很马虎带过,但是奈何于电影的长度,我想导演也算竭尽所能吧。
至于选角方面,我不明白KatieLeung可以排众而出成为ChoChang的饰演者。据很多波迷说ChoChang是很美的女生,但是大荧幕上所见的只是一个到处可见的小妮子。反而女大十八变,EmmaWatson越变越美,不信的话可以看YuleBall里面她的美丽。几位主角的成长速度可能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因为我还记得第一集的Daniel Radcliffe还是小小只矮矮的小不点。几年后的现在,他变得高大得离谱。Rupert Grint还是一贯的那种招牌表情,记得有位影评人说的很贴切,表情犹如小丑一般。
其他的,都是帅哥美女一大群,记得TriwizardChampionship的参赛者吗?把整部电影当作一部超级豪华的电影的确是不错的。只是整个系列给我的感觉是,JK Rowling那么憎恨老师咩?怎么那么多部反派都是和老师有关系的?
在这里先谢谢ahwong5,如果没有他,我的报告就不会在一天之内收集到40余个comment。我这个寂寂无名syok sendiri的无病呻吟式blog也不会得到比往常高得多的访问量。当然,我也很欣慰,因为从大家的comment可以看得出大家都在关心这个社会。虽然这样说是很残酷,可是我觉得利学弟的这一起不幸事件多多少少也敲醒了很多人的警钟。也狠狠地提醒了我们从今以后必须互相合作,守望相助。
因为真的很喜欢Up in the Air,所以我很欲罢不能的再写了一篇,这次来写写精彩的语录。因为Ryan Bingham是负责帮企业瘦身的关系,所以电影的一段篇幅是讲述他是怎么代表一个企业去辞退员工的。很喜欢他重复了又重复的一句话
Ryan Bingham: Anybody who ever built an empire, or changed the world, sat where you are now. And it’s *because* they sat there that they were able to do it.
虽然不是什么惊世警言,但是却残酷的真实到不可理喻。
連鎖咖啡店。
這裡販賣的,從來不是氣質,只有一個限時的方便。捧著書的讀者已是稀有之極的奇觀,更多的是比如剛出去就地吐痰的阿炳。當你以為那邊一群女孩抱著一本厚厚的小說,已算是難得的文藝少女時,殊不知轉個頭就原形畢露了。下一刻這群人就一邊從背包裡找出了輕巧的小相機,一邊四處在這採光充足的咖啡店裡找尋著最合心意的光線與景物拍照。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很多年前讀過,三十歲應該是人生最燦爛的時刻。可是我的三十歲,過得很累很無聊很枯燥。工作上已經少了當初加入時的激情,生活少了尋求刺激的渴望,想看書想玩個電玩想看電影卻又覺得投入很傷身,甚至想睡覺也不知道腦袋就是無法關機。最嚴重的時候,我是需要看人家電腦遊戲極速破關的過程,才能入睡(或者我看來看去看不懂的教學影片)。好吧,後來想說應該是身體沒有確實感受勞累所以跑去上健身課,結果落得身體更累但還是睡不著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