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如果有什么年度回水片之类的奖,那这部电影整个就是够格有余。有时候,在一些小细节,因为思维逻辑的不同,所以要直接翻译一些词汇其实不容易。这部片子英文叫《The Lady》,但是若要直译为《那个女人》有点上不了台面。因为在这里的The,有一种很确定就是这个女人,不是隔壁家的王嫂,也不是对面的陈嫂这样。若是直译为《那个女人》,其实好像有点变成《That Lady》的感觉。当然这只是本人的粗浅的见解,欢迎指正,我是不会因此讨厌你的,放心。
前陣子去又去看了一個梵谷特展,説是又,是因爲去年在愛爾蘭半出差的行程中,在朋友的推薦下去看了另一個梵谷聲光展覽。雖然主題同樣是梵谷,雖然同樣是聲光的表演,但兩者的主題,形式和内容都有很大的區別。這次看的展,雖然精緻度無法跟另一個相提并論(而且剛好遇到旁邊有個死屁孩),但是其中一幕讓我深思甚久。
今天是焦慮星期六,本來說一星期寫四篇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很明顯到了第二個星期的這天,我還是沒養成這個習慣。結果現在本來要洗澡出門的喔,現在只能乖乖坐在電腦前好好打一篇文章。今天要談什麼,不如說說我是怎麼記得漢語拼音怎麼標好了。不知怎的,這個小學學到現在的東西到現在快三十了還記得很清楚。或許這有勞老師的創意吧,我想。
今天过得很慄,皆因我的seminar supervisor托我的保险lecturer捎来了一则不算是好消息的坏消息。怎么说呢?因为我的seminar supervisor可能等我这个死仔包等到不耐烦了,所以干脆快刀斩乱麻要我快快交report。虽然最近这几天我开始拼命,但是我知道如果要我这个月把所有搞妥的话,我可能会干脆烧炭比较方便快捷。好啦,乱讲,touch wood man。我才没那么脆弱,最多只是晚上睡不着罢了。其实我也晓得自己这几个月除了这个学期的一些科目的功课外,其他的project我还是没什么心机,提不太起劲去做,什么人来刮我一巴?可是这几天我总算抓到了工作的心情了,所以这几天必须要新鲜滚热辣把所有的工作安排上轨道。
嘴巴一直说着很久没有看电影,实情是本少爷已经没有那种闲情在放工后经过一个小时半的车程再去看电影。今天得感谢这部电影最后一天上映所以终于打破没时间这种烂借口赶去看了这部应该算是叫座的电影。可能是最后一天上映的关系,所以整间电影院挤满了人潮,相比上次在应该算是同一间theater内看的《鸟屋》简直就是差天共地。基本上这部电影是个大杂烩,掺杂着总共18部短片,总片长应该接近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