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搞不懂,云顶真的值得我们一去再去吗?不过似乎地点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谁去比较重要。这次我就比较倒霉,因为我拾出来要穿着去的Jacket竟然在临出门的时候忘了(麻烦掌声来一下),结果冷到要死。除此之外,比较值得记录的就是在深夜一点多的时候我们一班人去了看戏(不可能的任务3),结果回到Apartment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为了驱寒,我们几乎是跑回去的。可是副作用是,跑得太精神,所以变成睡不着了。
很久没有写点什么了,前几天算是暂时从自己的research proposal里面抽离出来写了一篇假浪漫的的故事。会写这么假浪漫的故事主要是因为上两个星期电台重播的迷你广播剧悲情得让人想要诅咒编剧,在心里不平衡下,自己也写了一篇假浪漫真恶搞的故事。也因为纯粹是想写点什么,所以几乎是在没有考虑剧情该怎么走的状况下,就任性的随便铺排。
昨天不知道发了神经,用一个对我来说是相对比较陌生的语言写了一篇长长的post出来。其实是有感而发啦,其实也着实提醒了我为什么要读这一个科系。不是说我故意忘了,而是有时候越来越忙导致越来越盲目所以就这样忽略了。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不是好的现象,我发觉在我们的电脑科学系,我们学到最多的就是如何用这个这个语言去写什么什么系统,而不是如科系名字所称,去学学看到第一部电脑是如何运作。如果你是理科生,你或许会对某个问题进行很深入的学习,但是同样是打着Computer Science这个名号,我们学得最多的是——利用目前最潮的technology去做这些那些。个人感觉是有一点本末倒置。
那是個小小的盒子,她好奇地用指關節敲了一下,咚咚聲聽起來像是木製。除了那層經歷歲月磨得發亮的黑漆面表層,不見其他任何裝飾,也不見任何多餘雕花。雖然看起來小巧,可不知怎的卻有點沉甸。女兒不解地看著媽媽,似乎在疑惑這到底有啥好支開所有人才能托付。
(more…)无论是爆破连连的动作片,或是情情塔塔的动作片,甚至乃至爱情动作片(咦?),我想大概有半数以上的男生都爱吧*搔头*?这几个星期倒是看了两部动作片,不过格局和形式完全是走两个极端的。先说不喜欢的好了,那就是前阵子史泰龙挂帅带着一群动作巨星打到半生不死的《敢死队二》(The Expendables II)。比较喜欢的,则是个人偏爱Joseph Gordon-Levitt领衔主演的Premium Rush(这人最近戏上个不停,紧接的就是科幻动作片The Looper,是也太频密了一点,不过换个角度,是快要晋身巨星行列么?)。
本人出席同志友善的活動次數不多,在這裏記錄最後大概是好幾年前邵祺邁先生過來談台灣同運的二三事。後來零零散散也去過幾個,但錯過的更多。錯過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很多時候因爲出席者仍未出櫃的原因會有一些限制(比如說不能拍照之類的)。不過終歸到底,不過也是自己很懒,也不太喜歡出席人多的場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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