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四字来概括这几年生日当天的心情,前年大概该用满志踌躇、去年叫雄心壮志,拿到今年就变成了意兴阑珊。嗯,拖沓了近乎半年,竟然还没有毕业,不是好事,我知道。数数手上一些事情,除了研究工作外、打算今年发布的小说写了半年目前快写到一半、游泳课上了近乎九个月,半马拉松的目标仍然还在努力中,可是怎么好像大多数都是长期的事情?我好像好久没有那种工作完成大呼“发达啦!”的时间了,我到底是怎么了?
先说说执法者在大众留下很普遍的印象吧,至少据我观察身边人们对之的印象,老实说也并没有太好。如果不相信,你去捏造一个故事,说自己在红灯左转后,就那么刚好被躲在树丛内的警察逮了个正着。十之八九(这数据完全是本人仙家指数取得),听着都会说警察可恶,然后如果碰巧曾经“深受其害”的话,还会咬牙切齿地大说警察的坏话。这篇文章不是要说执法人员的害群之马是怎样自己拿来贱,直到还要折堕到在警车贴上“我反贪污”的贴纸,只是纯粹想要探讨理应很威武的警察,为什么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愿意容忍很糟糕的客户服务,结果导致自己被吃得死死的。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那部见鬼的车子终于弄好了,前后花了我整整一个星期,可是真要从一开始算起其实等了差不多两个多星期。本来以为是可以如肥皂剧一样,大团圆结局的,可是却没有想到,到了这个时刻,还是怒气冲冲的。是说我可以去找消费人协会,去投诉这整个星期很不可理喻的遭遇吗?如果问题只是出在车子维修厂那边就算了,可是这两个星期来,我还需要面对多一个压力的来源——家人。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前阵子自己在用的blogging程序终于推了越来越难用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功能的新版本(我了解新版本如果没有新功能会被嘘,但是也多得太夸张了一点),我也花了大概一整天把自己旗下(讲到好像事业做很大的感觉)的三个blogs分别更新到了最新的这个版本。万幸的是,大部分的东西仍然还在操作中,只是其中好一些plugins因为作者并没有在关心wordpress的development guidelines而导致小小的失效。还好自己已经不是六七年前什么都不懂的死小孩,所以就把大部分的东西都给patch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