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能够抽空赶去看这部动画(Over The Hedge)了,太爽了,有多久没有在戏院大笑了,爽到不得了。还好今天赶得去看,不然恐怕要抱憾了,因为似乎快要下画了。这部动画和dreamworks的其他动画作品一样,都是找来一大堆大牌来配音,比如说The Shark’s Tale的Will Smith,The Shrek的Tom Hanks等,这部有大只佬Bruce Willis坐镇(不过我很少看他的电影,不能够recognize他的声音,你知啦,我这个年代的小朋友是看The Matrix长大的,所以不认识也不全然是我的错)。很喜欢看卡通动画类的作品,因为不会看到演员的搏命演出因为喜欢自己很kidult的一面(所以给人嫌酱大个人还看卡通咯)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上星期去飛飛碟,因為相冊的事情還有些手尾要跟,所以沒有和其他人一起去吃晚飯(其實另一個原因是我忘了帶錢包)。在我換好衣服(全身溼透並不好受,你知道),準備好要開車的時候,剛好看到有個噴油給落下了。欸,不是說一起去吃晚飯,可是怎麼其他人丟下了她一個人?眼看其他人好像都走了,由於本人走收好人卡到手軟路線所以註定孤獨終老,所以就決定送她一程就兜她過去與其他人會合這樣。一路上,本人雖然不擅長跟不熟悉的朋友聊天,但在車子內如果持續保持沉默不免還是會尷尬,就小聊了一下。
在我还没开始之前,应该事先让你搞清楚为何一向走纯情路线(咦,怎么好象很多人倒下的样子?)的我会写这个题目。事实上,这个题目是由一位号称是无聊的blogger所发起的。而在他的盛情邀约之下,我不得不意思意思一下给个回复恐怕不行,于是就写了(明明自己很爱写,有题材送上门高兴都来不及涅)。其实自己真的对“性感”这两个字还没有确实的定义,而字典给的定义也略嫌广泛了一点。其实怎样定义性感是很个人的事情,或者你认为女生(我们从普通男生的角度出发)挖鼻孔的样子最性感也说不定呢?
“呜呜…连感动都不可以,什么世界…”
凌晨四点钟了,这还要人活吗?看着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短讯,他回了句:“呵~好啦,抱下~带着甜蜜的感动入眠较实际~晚安“
星期五本來是想寫很歡樂的總鋪師觀後感,可是下午卻接了兩個讓我不太開心的電話。就這樣心情就一整天在低估徘徊,所以就寫了篇不需要太歡樂的題材。若不是想到本星期還沒滿三篇,其實這篇也不太想寫出來就是。可是既然洞挖了,身爲揪跳人的我還是要繼續跳下去的。我可不想才第一個星期,就以失敗下場。所以漫漫長夜,還是得找點事情來做。找到東西做,也就自然有東西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