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篇都在预言自己将会去马六甲,为了证明我自己并非在开玩笑,所以我真的在2月7日那天启程去了马六甲。同行的有不愿意瀑光的Desperate Houseboy兼全程的Ahmad——Sam哥(不是金枪叔),结了婚却硬要装口爱的女王Regina,以及全程一只说自己脸大的大象公主Emily小姐(大象公主的典故待会分晓)。首先我必须要说我和Sam回合的事情,因为怕自己找不到路,所以前一夜特地跟他确认一下,然后给他看了很多很多张Google Map,结果他看不懂那就算了。第二天我载了Regina到了那一带因为那一代超多组屋的,于是打个电话问他到底是在那一区,结果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后来我们看到一堆应该有其中一栋是他的block的时候,再打个电话跟他确认的时候,他竟然说……我不懂我住的block到底附近还有什么block,那一刻的我立刻晕死现场(好像太夸张了一点)。结果他投降了,就出来引路,结果真的带了我们去刚才我们认为应该是的那一区,我又再晕了一次。
見面,從曾幾何時的滿心期待,到如今已然悄然變成必然發生的例行公事。看電影,從以前黏嗒嗒分也分不開,到現在之間的距離已經堪比大象步道。想當初愛得如此掏心掏肺,愛得那麼狠心扯開在懷裡緊抱住自己的那個他,為的只不過就是要騰出一個空間。結果萬萬沒有想到,才過了才沒多少日子,當所有的熱情都淡下來以後,一切又再度靜如止水。世事之難料,從此可見。
剛剛翻了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發現了有一篇文章是關於交友的「祕籍」。說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東西了,同樣的內容(「忠告」?)總會在很多的地方不斷出現,比如說朋友間、勵志書理財書人生課等等。說得一副好像是真理一樣,可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卻發現事情有點蹊蹺。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單純以這種心態交朋友當然可以擠入人生勝利組(咦?)。但是遭遺棄的人又該作何感想,尤其是那個遭遺棄的變成了自己?
这次跟比较多人谈了一点,也认识了多一些blogger和blogs,看来我之前的处理subscriptions要从半小时增加到不知多久了。这次很遗憾没有看到白雪和双喜妈妈(宁宵姐)出席,跟胡狼并没有什么聊到,因为他忙着算tarot,嘿嘿。三个月没见,大家都还是那副模样,算是万幸。不过很快就会很多人离开了,据说Sam和Jerry要到香港了,然后鈧凯要回槟城,还有一些人也要离开去那里那里。结果聚会差不多到尾声的时候幽子有点郁郁寡欢。不要酱嘛,人生离合常常都会发生,旧的不去新的就不来了对不对?况且这次聚会你也应该认识多了不少blogger吧?事业上的不顺遂也即将告一个段落了,就不要再那么忧郁了吧!只是……下次可不可以真的不要来个老歌之夜,我会怕。
他現在過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無趣得猶如嚼蠟。可是如果時間軸拉長到三年前,這些人可能會看到不同的光景。至於爲什麼會成了現在這個德行,那可就要從那時候那段霧水般的情緣說起。話說在那次邂逅之前,儘管日子也不見得有多麼多姿多彩,但是至少週末夜還是鮮少一個人度過的。有時候單身久了,難不免還是有一種家人朋友無法排解的孤寂。於是爲了填滿這種虛空,都會盡所有可能去躲認識一些朋友。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