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上了写blog(可以从我每天都有post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是那种喜欢写很多字的人,所以有点不解为什么自己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东西写。
就如昨天吧,当我渡过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后,我第一时间就把过程post上来,换作之前,可能一切都只会让它过去罢了咯……其实朋友群中,“得空”写Blog的没有多少个(当然也有人不屑于写blog)。虽然是有点寂寞,但是我习惯了,所以也没什么(不要问我为什么习惯了,当你常独处你就知道……)。
不知道正在看的你抱着什么心态?我曾经作出一个假设,喜欢看人家blog的都有某种程度的偷窥的性格,呵呵,不知道你认不认同呢?
六十一分鐘
他看著手上的懷錶,中間大大寫著六十一,秒針則慢慢地順時鐘轉動。中間數字跳到六十的當兒,周遭的一切全部突然像是著了魔般陷入停頓。他抓緊這六十分鐘的機會,再一次不費吹灰之力打開了公司的老闆辦公室。這熟練的程度,也拜這幾個月日復一日的練習所賜。從一開始在這魔幻一小時偷取老闆的鑰匙打模,然後就是不斷練習怎麼快速潛入公司。現在可以五分鐘內抵達保險箱,可是點點滴滴慢慢在這第二十五個小時練熟的。
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
如果有一天你拾到了钱,不要多,大概一万好了,你会怎么处理这笔钱?!在学校,我们都被教育成拾金不昧的人,可是到了现实生活,如果你practise学校所教的,你可能会被认为是傻,甚至有时候还会被最亲的人说你蠢。虽然自己最近功课繁忙到透不过气,可是刚才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专访把我的注意力牢牢地吸引住了。故事的主人翁只是个小小的普通老百姓,一位退伍的军人,一位计程车司机,生活过的平平淡淡,没起伏,没高潮,不戏剧化。可是这种啃着没味的生活竟然在他拾到钱的那一天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切都得从他开车载了一个不讲理的乘客开始……
前天坐在身在建築業朋友車裏,在偏頭痛找上門來的當而,耳邊聽到的是他帶點抱怨的語氣說着地下鐵工程的事請。其中之一,就是關於老街拆不拆的問題。細節其實我記不得清(我在偏頭痛中咧),但因爲不熟悉,所以當時也沒過多在爭辯就是。反正最後我暗自下的結論就是,但願老天不會那天突然間降下政府突然徵用他家土地。我可以瞭解因爲立場的不一樣所以思考邏輯的分歧,但是那種近乎不計人情的話語實在讓人聽了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