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写完了这原定应该是两个星期前就该写好的故事,可惜得到的回响跟之前的暗钮不相上下,而这次我也没有主动去问朋友自己写得如何,所以这次完全是在接近没有听到任何feedback下写出来的。这次的故事仍然是走thriller的路线,原本是要在里面穿插一点点动作片的感觉,所以情节上特地安排得很紧凑,可是动作上面的描述真的很不容易(写完很佩服倪匡和金庸两老),所以大幅度抽掉了动作的部分。
拜MalaysianIdol(简称MI)所赐,最近的歌唱比赛都大吹SMS风,仿佛没有SMS就不算是最“公平”的赛果。(AkademiFantasia好像是本地第一个用SMS桥段的歌唱比赛,不过真正让全民为之疯狂的要算是MI了)如果单纯作为一个Show来看,有这样的安排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我认为如果计票的方式更为公平一些,和更为透明化一些,会更好。在我看来,让观众可以无限次投选是一个很白痴的安排,怎么说呢?如果我看了某场比赛,看到大家都唱得很好,那么我每个都去投的话,那么投票还有什么意思?再不然就是恶意灌水,我很喜欢参赛者A,所以我就SMS到天昏地暗,花了一大笔钱才肯甘休。这样一来,和作弊有什么差别?
每个学期最棘手的,除了午餐吃什么,大概就是这个了。其他的,顺其自然啦,物理也有学过,船到桥头自然直的道理。可是这种问题确是怎么分,也分不出个人人满意的结果。我想当今世上,黄金分割的难度也大概不过如此了(我是胡扯的,数学系的不要打我,虽然我也是半个数学系)。在我开始进入正题之前,我首先需要很郑重,很严肃的说一声对不起,并加上90度的鞠躬,但是目前不走Kennysia的路线不打算拍照作证,所以暂时你看不到就算了,不能因此质疑我的诚心。
本地的中文BLOGOSHERE很热闹吧,算是……原因是有一位“著名”的blogger(就算不是,也算wannabe了),在六个月的时间内总共被crack了68次。除了太过红的结论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特别的结论了。说是他写的东西太尖锐?不见得,至少我有几位朋友说话刻薄到可以在对象前面直接说出来,酱他们是不是早就被人家阉割掉了呢?咯。还好经过几次cracking后胡叔叔也不是盖的(是开的),每天都很勤劳地风雨同路不改地backup数据。(最近几次……1,2)
距離上次玩唱歌,好像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後來連結失效,我也輾轉換了幾個空間商。以前錄下來的太委屈,於是也給時代的巨輪給碾成粉末(這藉口超方便的有沒有)。不過快樂的時光過得實在很快,不知不覺幾年後我又莫名其妙挖了個坑給自己跳。所以故事的教訓是——犯賤的人永遠會不斷自己找事情把自己弄瘋(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