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是不是free hugs的效应开始在大马发烧,这几天见到bloggers的标准问候就是拥抱。由于本身对拥抱不是那个很熟悉,所以今天就把这个话题带到学院跟一个我认为比较像是我生活的一盏mentor的Regina讨论。讨论的结论是——她认为我不够大方,嘿嘿。就……人家都已经伸出手了,就不好再扭扭捏捏了,就抱下去吧。当然不要抱到那个姿势像是flyover一样下面拿来通车的那种,也不要抱到两个人好像身后都有长满尖刺的墙壁步步逼近的那种,就……基本上跟我们1027后2nd round的讨论结论差不多一样。所以从今以后,我大概是要开始慢慢习惯怎么去拥抱,习惯这个感觉,尤其是对异性(不要用有色眼光),我的意思是,我个人其实是真的很腼腆不太敢去跟异性有过多的接触,因为我怕自己越过了那个尺度而不自知。
或许自己真得太吹毛求疵了一些,所以这次看这部电影是抱着听人说故事的心态进场的。今天看的电影其实在之前已经在书局的时候看了第一章的一点点,再看到这一幕搬到荧幕上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刺激。是的,今天我看的电影是一部关于21点的——21。这是一部前前后后都是在讲解这个游戏是怎么能够透过系统化的计算来达到最大的胜算,所以我想我不能太惊讶于这部电影能够上映而且全院友族同胞也占了一定的比例。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First of all, I would like to thank Cocalalah and Jee for giving me recommendations about the spams. Yes, I know those spammers do not really read my blog but use some kind of scripts/software/program/wuteva crap to spam my blog (You can see that from the comment I quoted). But then I was looking for something to blog at that moment so I just came out with those posts (in both mandarin and english), :P. Yea, I know I was just being stupid, OK…
是的,我又何尝不知道那些spammer是不在乎我的blog内容的呢?但是我当时实在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好写,所以很随便的写了两个post上来(中英文兼具),没想到得到了Cocalalah和Jee的关注,真是谢谢了。其实就算瞎了眼都知道他们是很敷衍的post一些垃圾上来的,如果你有注意看我quote出来的那段comment就知道了。这个算是我近期内最简短的post吧,呵呵呵呵呵。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