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文字基本上是为了证明在中时部落格大赛的参赛表格是我亲手呈上去的,也是part of整个的游戏规则。是的,我又很不小心入围了初选这一个阶段(其实这初选跟咱们的部落格祭的初选也是差不多的),从大概902人中,我就是比较幸运的那200+人中的其中一位。跟我同类别而也是认识的还有 @hudxuan,呵,那就祝咱们好运啦。至于感言嘛,其实上次不小心得奖(是说,大马部落应允的评审评语大概不会跳票吧?)后已经大锣大鼓写了一大篇了,况且现在也只不过是初选入围,也没什么好再写的,呵。
今天又去了希望之谷走了一趟,这次感觉跟上两次有点不一样(第二次因为天空不作美,所以拍照不多不成篇)。第一次其实一切看起来都还好,而且那个时候好一些建筑都已经髹上白色,所以看起来感觉很整齐(有医院feel)。当时候只是听闻要拆了,不过好像还没看到有什么动作。第二次就是听说开始拆一些建筑了,所以旨祥就带我们再度重游,只是当天天空不作美我只是匆匆掠过就走了。这次同行的,则是摄影人课程的几个同学。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托旨祥’师兄的福,小弟昨晚有幸能够出席当今大马包下电影院呈现的《2012》,随行的还有升杰(也是师兄)和Mea姐,不过因为同时间某电台也在办类似的活动的关系,所以我也在现场看到了我在摄影人的同学和一些电台DJ,更巧合的是,我还碰见了夏娃couple和很死市侩的宁霄姐,更不用提文员在事后告诉我他也在现场wo~。好啦,碰到熟人游戏就到此为止,事实上这算是我第一次踏入电影院看灾难片,而且算起来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看灾难片的关系。不晓得是为了什么,可能是我个人觉得灾难片大概都脱逃不了一个既定的模式吧?!
今天是整个摄影课程的最后一次外拍(虽然日后如果有外拍可以随行啦……),而拍摄的地点就在闻名已久的半山芭巴刹。既然地点是这个,那么很自然的就意味着就是我很怕的街拍啦。虽然很多人都说被拍的人会远比相机之后的人害怕,可是在我还没有打破很害怕去拍人的心理障碍之前,街拍的确还是对我来说是目前最顶点的难题……Anyway,说到外拍,那么就是说接下来爆多图,请小心点击……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一直不知道如何下标题,那就只好来一个简单明了的好了。昨天(希望写完不会跨入星期一)临时受邀被采访,其中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这一个问题,这个blog今后的内容取向和定位会朝向什么方向。其实这几个月来,或者应该说从开始就业那段时间吧,那段时间大概是整个内容取向的分水岭。就业前,也就是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很多时候的内容会多围绕在自己的情绪,身边的事宜等等。可是就业后,更明显的大概是今年开始,我开始有意无意的避开一些比较生活的内容(除了摄影,因为今年开始更多时间花在学习摄影上),而把整个内容回到自己的思索。
多年后再次相见,往事如烟;他爱我的双眼,已变得漠然;很向再提起从前,依偎缠绵;他用淡淡的笑脸,拒绝我所有语言……餐桌上,这是女主角相隔多年后再次见到在她生活中缠绕甚久的男主角,可是在男主角那么熟悉的脸庞上她看到的却是一脸不解。她不知道如何开口,不知道如何重述那梦幻般的相遇,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那汹涌而来的情感是怎么来的。她伸手抚摸他的脸庞,可是他却只能淡淡地说:“我们可否’假装’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好啦,要繼續用工哦!』,雖然大家都希望這趟路程無止盡的延遲下去,但再長的路終究還是有抵達的時候。儘管不捨,但小男孩還是乖乖的從老師手中拿回書包,然後邊走邊回頭看準備回到車上的老師。延得一秒就一秒吧,至少在進家門前,老師應該不會離開。
沒想到緣盡得那麼快,才拆開了電池不久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昨天想說寫點簡單的小程序的時候,才寫沒兩行,電腦瞬間一黑終告結束。算起來這部電腦應該算是我用得最久的一部,但也是最多災多難的一部。我第一部頂多也只是在我手上給摔壞了一次,後來幾年後用極低的價錢修好了。可是輾轉再回到我手上的時候,卻也滿身都是傷。現在是還能用,但是實際點來說也只是能當超級陽春的netbook罷了。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本该1月1日发布上来比较应景,但是望着荧幕半天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又一年了,回想起来自己的确做了不少的东西,也学了不少的东西。又一年了,电影看了无数部,音乐也听了无数首(专辑嘛,数数去年大概买了有6张之多。又一年了,破天荒地换了部还算多功能的电话,连带用了一年多的号码也换了。又一年了,网志的程序也换了两三个。又一年了,讨人厌的仍然那么讨人厌,好久不见的朋友也仍然是那么久还不见。又一年了,思想幼稚的仍然是那么的一出口就令人想丢垃圾过去。又一年了,年头所订下的目标也还未曾实现。又一年了,还好也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博客(Blogger?)。又一年了,我房间的摆设换了又换。又一年了,去年年头染的发色也慢慢变回原色。又一年了,功课的负担却未见减轻,尤其是学期末。
又是一年的过去,希望明年的元旦,我不会发布这样无聊的post。
因为要走知性路线(听到嘘声了),所以文章一开始要用一个故事来作为引子,君不见很多大作家的散文都是如此这般的吗?话说上次在吉安乡音•回家推介礼的时候因为在柜台帮倒忙头帮尾后碰到一个乡音考古的忠实听众,她应该是在言谈中有问到我是不是曾经上过节目,因为真的上过几次,所以就如实说了。只是再追问下去问我是谁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话很少的关系,加上言论无法让人留下印象,所以说了留下的就是对方的一脸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