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
看完了謎一樣的上篇,如果以為通勝就只有這樣,那就大錯特錯了,沒兩把刷子有怎麼稱得上通勝之名呢?說到通勝這個名字,記得有一次我在研究生辦公室不知怎麼的跟一個廣東省來的研究生有說到這個,說了半天她竟然不知道什麼是通勝,然後又花了老半天解釋才知道對方只知道通書,不知道通勝,也不曉得會叫通“勝”,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在粵語通“書”跟通“輸”同音這樣。所以通勝這名字是從哪裡來的,看來還有很大的商榷空間?
今天想说个故事,其实是闷在心里很久急需释放的,不然这样谷住搞不好哪一天还没爆炸我就先爆肥了这样……故事是这样的,那是一个不太远之前的故事,虽然算起来可能也是百多年前的事情。当时是一个很匪夷所思的年代,诡异的程度几乎是我们这群肠肥满脑的现代人所难以理解的——那是一个吃树皮的年代。是,请放下你手上油腻腻的炸鸡(过去的一天我吃了两顿炸鸡,快肥到秒爆),再看清楚那是一个吃树皮的年代,是很困苦的好吗?
如果私生活有分数的话,那么我这段期间,尤其是四月三十日开始到现在,最高的得分肯定是零分。怎么说呢?因为如果分数有负数的话,那我肯定是负分。忙些什么忙到连私生活都要配上?除了一大部分用来实习,睡觉之外,其它时间有好大一段的一半是用来做功课,另一半是被我老爸用掉(帮他处理一些文书的东西),还有一部分用来微调我laptop刚装的ubuntu feisty fawn,最后剩下的一小小小部分,是给我自己发呆的,而发呆的时候,通常是我临睡前睡不着的那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