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
本來也沒有很想去看這部電影的,只是這些日子看到的都是對此片的回應頗為正面,就去看了。一看之後驚為天人,是說好看的科幻片已經買少見少。其實本片故事結構極其簡單,可是拉長到兩小時填補了細節部份卻不覺單薄。相較同是科幻包裝的The Host(譯名《宿主》或《天煞奇緣》),此片拍得更富詩意。雖然兩部片都有情愛的描述,但是手段的高低完全不再同一個檔次上。
是的,这根本就是骗钱的电影嘎啊啊啊!好啦,平心而论其实从第三第四本开始这电影就应该拆开两部分来拍(如果你有原著的话,你就知道第四本开始整个篇幅几乎是前两部的一倍这样)。当然拉成两部的问题曾几何时的matrix reloaded + revolutions已经告诉过我们,如果弄不好会很糟糕,相信这部大概也是差不多的样子,前部有点稍嫌太平淡。
已经没有任何的时间可以浪费在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这方面了,我赶忙抓起了小喵的通讯器关闭了追踪功能,接着收拾好必要的物事就赶忙逃离这个地方了。果不其然,就在我们离开后不久一堆警察就不知从那个角落陡然出现。一面开车,一面盘算着还有什么地方是比较安全的,结果在我完全还没决定好之前,我就在躲于暗巷中的小旅馆前停下了车子。
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啦,至少最近的上一次我应该是看了Hitch,嘿嘿。才刚在星期天在电台上说我不看喜剧,可是这次我却破例去看了这部(500) days of summer。主要会捧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看到twitter上有人热情推荐,另外据说这部电影只会上映大概两个星期,所以也间接引起了本少爷的好奇心。应该从何说起呢,应该说这是个很仆街的故事(好啦,用字这么粗俗,明年又不能用这篇报名了,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