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剛寫完思念系列的時候,因朋友生日就排了一本紀念文集給她。在看了幾篇,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有要成為一個作者麼?”。說實在,寫了這麼多文章,我似乎真的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甚至作者這兩個字,到底意味着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現在只要有鍵盤在手,會老作的要自稱作者真的好像沒關係。再不要臉一點的,出了兩本書自稱作家的也不在少數。是說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撐起這個名號?
预言是不是准确,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对于一个预言者来说,预见的则必定要发生,而且要以符合大家的利益这个前提下发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就是俗称的自我应验预言(self-fulfiling prophecy)。从预言者的角度设想的话,每个目标都必定死亡,反正警方也从来没有到组织去找碴。事实上,除了执行者,大概也不会有太多人知道这些目标是怎么死的。
无论是爆破连连的动作片,或是情情塔塔的动作片,甚至乃至爱情动作片(咦?),我想大概有半数以上的男生都爱吧*搔头*?这几个星期倒是看了两部动作片,不过格局和形式完全是走两个极端的。先说不喜欢的好了,那就是前阵子史泰龙挂帅带着一群动作巨星打到半生不死的《敢死队二》(The Expendables II)。比较喜欢的,则是个人偏爱Joseph Gordon-Levitt领衔主演的Premium Rush(这人最近戏上个不停,紧接的就是科幻动作片The Looper,是也太频密了一点,不过换个角度,是快要晋身巨星行列么?)。
我在想,如果我有提笔写日记的习惯,那我在二十二岁的第一页会写些什么东西?过去的一年,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算是我正式踏入大人这个之前显得遥不可及的门槛之前的实习期。因此,在过去的这一年,个人也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的自助旅行、第一次在课业感到如此的挫败、(生日前一个月)第一次实习、第一次在孤立无援的环境下工作、(在生日前几天)第一次很众多bloggers一起聚会、第一次参与举办bloggers聚会、第一次入围所以隆重出席颁奖典礼、第一次在歌唱比赛帮头帮尾、第一次继中学后参与一个很大的一个团体、第一次去interview、第一次在blog骗人等等的第一次,以及第一次终于硬着心肠跳入ubuntu的世界(至今已经接近半年)等。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