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你最愛的山坡下有兩族信念不一樣的信徒,就賭如果他們開戰,是不是可以雙方自動停火。』
還記得那時候在咖啡廳裡,對方說得是那麼輕描淡寫。當時還穿著時下最流行的海藍色皮夾克襯衫配牛仔褲,外表也是一副青年人模樣的自己聽了也是如何的不置可否。為了取得是次的勝利,他默默的決定了要扮演和平使者。算起來如果先行一步應該難度不甚高,應該可以來得及在戰爭拉響前就取得先機阻止。只是沒想到妙齡女郎動作也不是普通的快,才一離開咖啡廳爭鬥就爆發了。還以為可以歇一下的,所以在這一切發生的當兒那手上熱可可都還沒來得及喝完。
从WTJ那边得知接下来的星期三会有一场blogger的讲座会,根据一些消息指出,这个讲座将会由本地著名的blogger主讲(Jeff Ooi,Jeremiah Foo和郑立慷)。据我猜测,因为主办当局和主讲人都是专注于时事评论的,所以谈论的也应该大概是blogger的社会责任还是什么的。
送禮應該是個很古老,自多年以前留傳下來的一個儀式。在現代人傾向於選擇性掘棄傳統的趨勢下,這儀式得以流傳是不是意味着什麼呢?把送禮這玩意弄得出神入化,甚至發展出一門學問的中國人可能當之無愧。關於送禮的一些詞語隨手拈來就有好幾個——什麼三茶六禮(意即經過了明媒正娶)投桃報李(意即相互送東西)物輕情意重(意即禮物固輕但心意深厚)。有時候送禮所涉及的排場更是令人為止咋舌。
上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我在早上上课进课室之前突然开始有了一种习惯,就是抬头望天。在那个时候,老天爷可以说是主宰着我的情绪的一个主子。那个时候其实是我自己受压最甚的时候,所以就毫无原因的开始爱上满天的蓝天白云。当然天无百日晴,偶尔还是有阴天乌云满布,甚至还有一些时候是大雨滂沱,那么那一天,再好的情绪也会因此而鋪上一层浅浅淡淡的乌云。是的,在那个期间,我是个极度情绪化的死仔包。
今天是焦慮星期六,本來說一星期寫四篇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很明顯到了第二個星期的這天,我還是沒養成這個習慣。結果現在本來要洗澡出門的喔,現在只能乖乖坐在電腦前好好打一篇文章。今天要談什麼,不如說說我是怎麼記得漢語拼音怎麼標好了。不知怎的,這個小學學到現在的東西到現在快三十了還記得很清楚。或許這有勞老師的創意吧,我想。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