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入手了一整套哆啦A夢的玩具,所以死死下清掉了家裏共用書櫥的一個空間用來擺放。可是空掉了一個櫥格卻發現代價如此之大————一堆童書無家可歸。經過一輪的思前想後(明明決定得很爽快),就決定要將之全部送出去。畢竟我跟我妹都二十好幾了,這個年紀再去看這些童書說實在有點不甚適宜。所以想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乾脆全部拿出去送人好了。首先是看看家裏有誰人要,如果沒有人要,就乾脆放上這裏看有沒有人有興趣。
吸氣,一步、兩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
當你無法靜下心來打坐,那就出門去跑步吧,有人是這麼說的。於是這就成了他的習慣,開心時疾跑,不開心時慢跑。無論晴天雨天,唯行雷閃電才看在老天份上乖乖待在室內。只要有一天不跑,就渾身覺得不對勁。也不是沒試過慢跑機,但是幾次下來發現這根本就跟不停在輪子內跑的天竺鼠沒兩樣不是嗎?
雖然沒打算現在出書,但是我的確是有約略看過本地一些針對青少年的出版社的投稿要求。雖然林林種種,但簡單不負責任一句話總結--迪迪尼標準。說穿了不過就是要闔家歡樂,就盡量不要有殺人噴血的鏡頭之類的。換句話說,哈利波特這種死很多人的劇碼不行。當然今天要說的這部電影,更加不用想了。光是三部曲的第一部,就是一群廿四個小孩困在叢林式的戰場自相殘殺。這樣的書,在本地應該沒辦法在青少年為導向的出版社出版吧。
最近,因为刚看完麦兜故事第三集春田花花同学会这部这么高深莫测的动画+电影,所以常常模仿片中角色的一些言行,把身边的朋友弄得有点(^.^|||)。原来模仿电影角色这种游戏室这么过瘾的涅,我以前还“嫌弃”那些在我旁边一天到晚周星驰前周星驰后的人涅。不过我没达到那种极端的境界啦,至少我暂时还没试过一部电影看10多20次,没试过完整把一整段台词背起来(因为没这样的耐心)。如果你问我身边的朋友有多少个周星驰先生的die hard fans,我可以保证两只手不够我数,就是这样。
前陣子剛寫完思念系列的時候,因朋友生日就排了一本紀念文集給她。在看了幾篇,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有要成為一個作者麼?”。說實在,寫了這麼多文章,我似乎真的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甚至作者這兩個字,到底意味着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現在只要有鍵盤在手,會老作的要自稱作者真的好像沒關係。再不要臉一點的,出了兩本書自稱作家的也不在少數。是說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撐起這個名號?
不知道我的blog的subscriber或者无意中闯进来看到这个post的人有多少个曾经经历过被人公众示爱的经验?不要把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我并没有,但是今天我却witness了一个case。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在attend一个闷到发烧的revision lecture(其实是可以不去的,但是不得不防lecturer爽爽来一个pop quiz)的时候,一个送花的“大”姐闯进了我们大约200多人的lecture hall要找人。找人还不用紧,因为人多的关系,所以她只好借用我们lecturer的麦克风宣读“爱的宣言”,内容肉麻到……还没说完大家就开始起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