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讀過,三十歲應該是人生最燦爛的時刻。可是我的三十歲,過得很累很無聊很枯燥。工作上已經少了當初加入時的激情,生活少了尋求刺激的渴望,想看書想玩個電玩想看電影卻又覺得投入很傷身,甚至想睡覺也不知道腦袋就是無法關機。最嚴重的時候,我是需要看人家電腦遊戲極速破關的過程,才能入睡(或者我看來看去看不懂的教學影片)。好吧,後來想說應該是身體沒有確實感受勞累所以跑去上健身課,結果落得身體更累但還是睡不著的窘境。
因为头发有些长了,一时兴起跑去剪头发打算修一修,接果变成这个模样,呵呵呵。
你绝对没有看错,我写的是新怡不是新兴。最近很多人模仿新怡小姐的blogging风格,不知是出自恶搞kuso还是纯粹是欣赏,至少最近看的几个blog大家都在竞相写这种有点支离的文字。曾几何时我也写过如此支离的文字(现在的不是支离,而是紊乱),真叫我越看就越怀念那个时期的我,原来我也有过那么单纯的时候(狂呕)。我的意思是,如今越来越长气,可能是年纪渐长的关系吧,感觉上单纯的人写的文章会比较简短。由于之前欠了新怡小姐一个解释,就容许我暂时单纯(之前的虚伪终于派上用场了)地用这种方式写一篇文章以示我对这种文章的膜拜程度。
那是一個深夜,他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在此刻流連街頭。就在漫無目的地走着之時,這人才發現已經夜深的此刻路上根本不見任何人。舉目望去見到的窗戶,早已沒有燈火的蹟象。街頭上唯一的燈源,就是相對兩排的街燈。大概是月初的關係,所以頂頭根本不見月光。在一片漆黑下,街燈熾熱的光像是對馬路肆虐般肆無忌憚地照耀着。走在路中央的時候,兩旁燈光的閃耀像是在慶祝什麼明星抵達的鎂光燈一樣。
很久没有写观后感了,其实写这篇之前应该写写已故Yasmin Ahmad的遗作——Muallaf的。这部电影同样也是某人的遗作,也就是Heath Ledger。The Imaginarium of Doctor Parnassus其实算是一部很超越时代的奇幻故事,整个故事无论是放在什么时代都可以拍得很合理。这部片子的主调是跟魔鬼(Tom Waits饰演)打赌的游戏,只不过这次在赌桌的另一方不是什么上帝之类的角色,而是一个东方色彩很浓厚的白种修道者。也因为跟魔鬼打赌的是凡人,所以凡人赢了得到不死之身,虽然这不死之身并没有带来永恒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