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文字基本上是为了证明在中时部落格大赛的参赛表格是我亲手呈上去的,也是part of整个的游戏规则。是的,我又很不小心入围了初选这一个阶段(其实这初选跟咱们的部落格祭的初选也是差不多的),从大概902人中,我就是比较幸运的那200+人中的其中一位。跟我同类别而也是认识的还有 @hudxuan,呵,那就祝咱们好运啦。至于感言嘛,其实上次不小心得奖(是说,大马部落应允的评审评语大概不会跳票吧?)后已经大锣大鼓写了一大篇了,况且现在也只不过是初选入围,也没什么好再写的,呵。
一直到今天早上為止,除了這幾天上班要刮停車卡之外,說真的對於新年的到來我的反應也只有個「哦」字。這篇文章我從元旦日開著放到今天,一直不懂怎樣下筆。去年頭放著想寫四篇對於前年一些時事的感想,最終也只是寫了兩篇(第一篇、第二篇,和第三篇draft寫了但覺得詞不達意)。一直到發現今天再不寫,就會很奇怪所以打算斷斷續續紀錄一下我的2017年好了。
我发现我有点越来越不能坦然面对这次申请的结果,尽管之前也已经做过最坏的打算。已经两个个星期加快一天了,大学网站是说两个星期内会知道结果,可是到现在仍然了无音讯。莫名的焦虑其实早在上星期五开始(也就是满两个business weeks后开始),尤其是刚好该大学寄送了一则科系推广的广告邮件过来后开始(其实我在怀疑自己其实一直都在焦虑,到了星期五才突然间整个大爆发)。
拜MalaysianIdol(简称MI)所赐,最近的歌唱比赛都大吹SMS风,仿佛没有SMS就不算是最“公平”的赛果。(AkademiFantasia好像是本地第一个用SMS桥段的歌唱比赛,不过真正让全民为之疯狂的要算是MI了)如果单纯作为一个Show来看,有这样的安排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我认为如果计票的方式更为公平一些,和更为透明化一些,会更好。在我看来,让观众可以无限次投选是一个很白痴的安排,怎么说呢?如果我看了某场比赛,看到大家都唱得很好,那么我每个都去投的话,那么投票还有什么意思?再不然就是恶意灌水,我很喜欢参赛者A,所以我就SMS到天昏地暗,花了一大笔钱才肯甘休。这样一来,和作弊有什么差别?
前几天我从我为了找一本书而去书架上浏览了一下,发觉到一本我阿姨送我的一本书到现在还没认真看过……书的题目是Don’t Sweat The Small Stuff for Teens。过于自信的我当时还以为这本书我还会冷藏很久,不过看来这个黑暗的星期天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了一个自称“从第三者口中认识我的人”给我的留言后,让我的怒气从四方一下子窜出来。我还记得我今天早上发blog的时候手还是愤怒地颤抖着的,当然现在心情已经恢复得相当平静了(希望不是我的自我感觉良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