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逢外拍就几乎有状况,不是忘了电池,就是忘了memory card,再不然就是忘了脚架。这一次,我再度败给了脚架,很值得恭喜,请掌声来一下。话说刚过去的星期六我去了拍Pudu监狱,因为是傍晚的关系,正常人都会想到要带脚架,我是完全迟钝到一个到了现场才发现……对哦,我应该带脚架的。无论如何,没有带脚架已经是定局了,所以还是看照片比较实际……(此篇很多图)
长这么大,还没真正用双脚走过KL市中心,以前最尽的记录也只不过是在茨厂街晃悠。不过这次虽然还是没有走完整个KL,但是我用双脚征服的版图也大概因为这个比赛扩大了有大概至少两倍之多。其实一开始因为真的没有太多时间准备,所以一开始的拍摄方向是想拍postcard型的照片,可是后来拍着拍着会觉得自己拍得很typical的旅客所以到了后来就完全凭感觉来拍摄自己眼睛所看的东西。所以呢,到最后要凑照片呈交的时候自然是凑不齐10张啦,哈哈哈。(跳进来就会有很多图片)
说的是构图,其实前几个星期为了要交一些过去拍过的照片给老师看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照片普遍出现的问题是——照片要不是拍得太杂乱,就是拍得太平面,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重点,那么要从这么多很平淡的照片选出一些能看的几率几乎等同于碰到彩票jackpot。这批照片是还没有从老师那边拿回来,所以我还不知道除了上面说的,还有什么毛病。当然,说完了构图,实际上我的测光基本上还是很不稳定(好啦,我有一个常在放空的脑袋)
说真的,测光这一部分还真的是个易学难精的……应该说光是学也很伤脑筋的一个topic。基本上要学好测光,首要先决是要多拍才能看到分别,而我很懒这一点正好点出我很难会有可能进步,呵*脸红*。至于色温和白平衡(White Balance)这一方面,其实也没有所谓的正确与否,当然如果整个色温的控制趋向暴走Mode的话还是很吓人的。
今天是户外摄影教学第二堂,地点是设在风光很明媚的湖滨公园(我虽然在巴生谷活了23个年头,可是这好像是第一还是第二次来*眺望*)。由于上星期发现自己大懵一直把LCD调得过亮而不自知,在调回正常的亮度后总算过曝的张数呈exponential的幅度下降,只是因为本身用的相机LCD前有一块screen protector减弱透光度的关系,所以很多照片都是回到家看到电脑上的成象才真正的放心下来。在继续po图之前,还是得说一声次篇爆多图,请多包涵。
在学过曝光后(容我过了本星期的课再一次过发上来),在星期四吧,就很突兀的收到摄影人发来的短讯说今天六点钟有外拍。当时我一整个人愣了好一阵子,六点?那我是不是要分身还是什么的,那我要去狗狗的训练课程还是上外拍?结果在经过考虑后,决定了去外拍,毕竟学费是我掏腰包的(是的,我妈那只狗的狗狗训练课程不是我买单的)。这次的拍摄其实基本上还是算很失败的,主要的失败点还是在曝光这一部分,后来检查才发现我把相机的LCD亮度弄太亮Preview的时候没办法发觉到照片都是under-exposed的*撞墙*。首先得声明,这篇是图片帖,请慎按……
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因为上次在槟城无缘见面,所以这次趁着紫雨下来展览之便一定要去见他一见。话说星期五下午的时候紫雨无端端来了个电话要约我去PWTC见个面,因为自己不是很想出去所以就推辞了然后约在今天。意料中的,我仍然还是比较慢热的那个(和上次Emily见面也是一样,Emily事后说我很静),本来以为我们俩会大眼瞪小眼的,但是这一切却被紫雨不间断的说话打破了。
这个时代真的是越变越不象话了,我希望看了标题杜牧先生不要从棺木跳出来(如果还未腐化)。不然的话,跳出来后,我还要帮他设想要做什么动作。或者这个应该不错,跳到我的面前唱:“我从山中来,带着棺材来,走在马路上,僵尸跳出来 ,一日跳三回,跳到我失魄,一日跳三回,花都开不了”。好啦,真得很烂的故事,其实也不为了要废而废,其实是因为我怕等下的文章太沉重,所以很多人会直接看到这一段后就走人咯。好啦,回到正体,其实要说的,就是清明节不知道为什么在近代不说别的地方,就说我住的这一个国土——马来西亚,变成了一个和风水学挂钩的节日。
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新聞機構,很多時候都是扮演把事情報導出來讓公眾知道的角色。這些事情,可以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也可以是隔壁老王養的小雞早夭到達外太空發現一個新的行星之類的大事。但是如果一家新聞機構本身成了新聞焦點,那一定就是大事。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什麼都能的國度,就是大事中的大事。你看看哪份大報明年拿不到出版准證,那是大事。據實報導哪個官講話辭不達意,導致本人惱羞成怒出來說記者聽錯,那也是大事
有时候面对我的父亲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杵逆一点。从来没见过这么野蛮的人。我自己的立场是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就互相容忍,因为大家天天见面,吵起来之后会尴尬。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我的底线,我真的应该继续忍下去吗?为什么我一定要掩饰自己的情绪,为什么我的情绪一定要被包装起来?我不是家里的天皇巨星,我不需要为了销量,为了自己的欲望,为了任何事情包装我的情绪。我之前所认为的难道是一种错误?一而再的忍让真的值得吗?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把我放的好好的东西在他眼里看来“阻街”而一把把它抛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他要求我帮他打文件的时候把整份文件丢在地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诬赖我拿了他自己不知道放了那里的东西。后来找到了也当没回事,那么我之前所受的冤枉到底价值在哪里?那我一直以来受到的委屈到底是一种“戆局”还是“伟大”?当他每次对我发脾气时我的脸色稍不好看一点就要给他骂“你什么态度!”的时候,我不想去回应,那是一种风度还是认输的表示?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他的面前变成一个连人都不如的形象?尊重这东西不是双向的吗?你不尊重我,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我的眼里,我呸!
无可否认,从小到大,我衣食无忧的确是值得感恩。而我也自问非常感恩。但是,这并不表示他可以用这个理由“哒”我,用以上种种方式贬低我。从小到大,我印象中从来没有一次因为自己在课业或者其他方面得到好成绩而得到他和我母亲的赞赏。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我的laptop,当然,我应该更期待的是口头上的小小称赞,但是也没有。这就算了,得不到他们的肯定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失望,因为我对他们给我的肯定那种欲望已经越来越淡化了。况且,我从自己或者我的朋友师长等等也能得到自信心的建立。反而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和我母亲为了我的无论大小错误都用极端的方式处理。我几乎能够记得每一次我犯错儿受到的处分。印象最深刻就是我在大概十岁的时候,不知为了什么事,可能也说不上是什么错误,而被他那一支很粗的藤鞭很用力地扫向我的手臂。我印象很深刻是因为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被打到流血的。或许是因为当时年纪也不小了,而且我也认为自己没错,所以倔强起来连眼泪都不滴下来。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以沉默表达我的愤怒,我搞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风度。我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他的无理对待?我还要面对这样的愤怒到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