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逢外拍就几乎有状况,不是忘了电池,就是忘了memory card,再不然就是忘了脚架。这一次,我再度败给了脚架,很值得恭喜,请掌声来一下。话说刚过去的星期六我去了拍Pudu监狱,因为是傍晚的关系,正常人都会想到要带脚架,我是完全迟钝到一个到了现场才发现……对哦,我应该带脚架的。无论如何,没有带脚架已经是定局了,所以还是看照片比较实际……(此篇很多图)
长这么大,还没真正用双脚走过KL市中心,以前最尽的记录也只不过是在茨厂街晃悠。不过这次虽然还是没有走完整个KL,但是我用双脚征服的版图也大概因为这个比赛扩大了有大概至少两倍之多。其实一开始因为真的没有太多时间准备,所以一开始的拍摄方向是想拍postcard型的照片,可是后来拍着拍着会觉得自己拍得很typical的旅客所以到了后来就完全凭感觉来拍摄自己眼睛所看的东西。所以呢,到最后要凑照片呈交的时候自然是凑不齐10张啦,哈哈哈。(跳进来就会有很多图片)
说的是构图,其实前几个星期为了要交一些过去拍过的照片给老师看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照片普遍出现的问题是——照片要不是拍得太杂乱,就是拍得太平面,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重点,那么要从这么多很平淡的照片选出一些能看的几率几乎等同于碰到彩票jackpot。这批照片是还没有从老师那边拿回来,所以我还不知道除了上面说的,还有什么毛病。当然,说完了构图,实际上我的测光基本上还是很不稳定(好啦,我有一个常在放空的脑袋)
说真的,测光这一部分还真的是个易学难精的……应该说光是学也很伤脑筋的一个topic。基本上要学好测光,首要先决是要多拍才能看到分别,而我很懒这一点正好点出我很难会有可能进步,呵*脸红*。至于色温和白平衡(White Balance)这一方面,其实也没有所谓的正确与否,当然如果整个色温的控制趋向暴走Mode的话还是很吓人的。
今天是户外摄影教学第二堂,地点是设在风光很明媚的湖滨公园(我虽然在巴生谷活了23个年头,可是这好像是第一还是第二次来*眺望*)。由于上星期发现自己大懵一直把LCD调得过亮而不自知,在调回正常的亮度后总算过曝的张数呈exponential的幅度下降,只是因为本身用的相机LCD前有一块screen protector减弱透光度的关系,所以很多照片都是回到家看到电脑上的成象才真正的放心下来。在继续po图之前,还是得说一声次篇爆多图,请多包涵。
在学过曝光后(容我过了本星期的课再一次过发上来),在星期四吧,就很突兀的收到摄影人发来的短讯说今天六点钟有外拍。当时我一整个人愣了好一阵子,六点?那我是不是要分身还是什么的,那我要去狗狗的训练课程还是上外拍?结果在经过考虑后,决定了去外拍,毕竟学费是我掏腰包的(是的,我妈那只狗的狗狗训练课程不是我买单的)。这次的拍摄其实基本上还是算很失败的,主要的失败点还是在曝光这一部分,后来检查才发现我把相机的LCD亮度弄太亮Preview的时候没办法发觉到照片都是under-exposed的*撞墙*。首先得声明,这篇是图片帖,请慎按……
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这是一部很赏心悦目的歌舞片,算起来也是我第二次看这位导演(Rob Marshall)的作品(第一次是艺伎回忆录)。这是一部述说着一个自恋狂的故事……是能这样说吗?因为电影内几乎好一大部分都在吹嘘男主角Guido Contini(看完电影后,你可能不记得里面的女主角,可是你不会忘记男主角的名字)是多么优秀的movie maker。是的,这是一部说这位电影人是如何荒唐的周旋于身边的女人的故事。
不知不覺,距離上一篇已經快要三個星期了罷。自從去年決定了跳坑以來,這裏一直持續有新文章發佈。這次的停頓,主要是新年到了要休息一陣。現在也該是時候回來繼續寫了,不然積累了一堆事情不寫有點不蘇湖。今天要寫的,是新年前趕在下畫前看的一部電影。看完的當下很想寫,可是那陣子在試圖趕着把一部短篇寫完所以留到現在(目前還剩十個章節左右)。
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前几天因为朋友家里出了一点事情,第一次看到这么无助的她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会胡思乱想就差遣了靓仔老板先过去,然后我再飞车去看她。结果抵达的时候,本来在电话那头语音有点哽咽的她突然间变得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比刚interview完毕匆匆把午餐吃完把衬衫脱掉剩件烂Tee出去的人还要好。基本上,当时我对她这种情绪上180度的转变是有点错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