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又过去了,过去的一星期恐怕是这几个星期以来过的最糟糕的一个星期。不过无论如何,在怎么糟糕他也这样过去了,明天会更好的,我坚信着。刚刚病好不久的我,在平平安安过完了一星期后,又再次生病了起来(我也不想的……)。这次病情比上次相较来的更加严重,至少到今天为止我的喉咙还在隐隐作痛(一星期了咯……)。最糟糕的是,我还完全忘了朋友的生日搞到记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四天,而就在三四天后的深夜我还漏夜打扰人家清梦(事后发现她也还没睡,那就算了)。
因为头发有些长了,一时兴起跑去剪头发打算修一修,接果变成这个模样,呵呵呵。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
刚刚在我的aggregator看到骑士点了我参与这个串联游有点受宠若惊,于是就恭敬不如从命(好像有点用词不当)响应一下这个活动咯。
最後為了響應佳節,部落格拉準備了一個串聯游, 是一個改良版的meme … , 被點到的人不只要在多點五個人 , 還要將你的文章點到technorati , 如果你還不知道什麼是technorati, tag ,我建議你先看看右首邊的推薦文章, 認識認識tag.
這次的主題是 ‘五件發生在新年的事’ , 首先我會點五個部落客, 每個部落客就要在他們自己的部落格, 寫上讓他們難忘的五件事, 然後他們要各自點給另外五個部落客,最後該篇blog必須用上MYCNY 這個tag , 就這麼簡單.
上一次午餐聚会的时候阴公船夫(义俊)哥问起我的近况,还记得那个时候我给了他一个苦笑说我在办公室内几乎无时无刻都在忙(除了偶尔真的写到不知道怎么继续去看资料)。当时后的他说了一句话,听起来很让人哭笑不得——“忙是好事,要你游手好闲在office里面摇摇晃晃那才可怕”。深想一层,游手好闲,还要是在office还真的满恐怖的。
写了甚久,写了又擦,想写些什么但是都不能各自成为一个完整的post。如果我的键盘是有灵性的话,大概要投诉被主人不人道对待了。毕竟这阵子停了很久,要怎么组织也变成一种很艰难的事情,唯有透过杂记这个形式写这一篇blog post。对很多人说,这个时候真的太早了点,没错,我没有睡觉,因为从Jasmine生日庆祝活动回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五点多了。在七天内有三天迟归,对于一个在去年四七前几乎不出夜街的人,真的不能不说有点不可思议。
本来想说是已经烤好了,但是这句话太common,不适合我拿出来再炒热来吃。是的,如果你看不明白标题的话,这不是个大问题,我只是想让人注意到这个post。这个post其实是在说我已经考完这个学期的10张试卷了。请大家识做一点,给点掌声来啦,来,1,2,3,4,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哦,番来咯。要说什么呢?最近这个考试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感同身受的关系吧,周围都是不太令人舒服的氛围。所谓的不舒服,就是大家都认为自己考得不是很好。尤其是我们两张纸中间的休息时间,我总是那个听人家“申”自己考得多不好多不好的那个。
前阵子回学院要求某讲师帮我写引荐信(本来想写推荐信的,但是这三个字最近很敏感,我不要被保护)的时候,当她看到了里面有一栏说要介绍我的strength and weakness的时候眉头皱了一下,问我是不是可以提供一个参考,原因是:“You know yourself better, don’t you?”。是吗?了解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很多人终其一生浑浑噩噩还不是对自己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