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延了又延的post,实在很对不起每天接近1000个hits的点击率(不过好像只有30多%是人来的,其余都是搜寻引擎的机器人)。在这里,我……继续写我的(没什么好道歉的,我的blog又不是为了你而生存的,哈哈哈哈)。好啦,其实是说前几天劳动节我跟妈回了她乡下——叻思(Rasa,我妈和老一辈的都读“la4 si1”)。听过老妈子说,以前叻思是一个满繁忙的小镇,繁忙的程度甚至不输于目前的吉隆坡,因为当时那边生产锡矿啦。不过随着锡矿的减少,那边的发展也开始慢慢的停顿下来了。可是最近几次下去都深深的体验到人事已非这个词儿的力量,因为不止路变宽了(附近好像有工业区还是水坝还是什么的),而且树也变少了,还有的就是独居老人也变多了。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所谓的好消息,大概也没什么悬念的,小喵被派到高孟手下成为他的学生。一直到后来我才很迟钝的从第三者口中得知原来她一直都在欣赏着高孟,也难怪,高挑的身型总是比较吃香的,我这小矮人还是别傻了的好。很快地,因为高孟被调派到外地区的关系,所以身为学生的小喵也自然得跟着去了。也就因为这样,跟小喵的联系也随着距离的拉长而渐渐淡化。
昨天掉了東西,故心情很糟,所以想寫點什麼來發泄一下情緒,卻苦無對象。一直到剛剛才發現,好像可以寫給你。老丟東西的習慣說真的似乎沒有改善過,唯一不同的可能是說,人長越大,掉的東西引起的後果就越嚴重。說到這裡,還倒是很懷念你不見眼鏡的那次,記得當時一整天心情都很忐忑,甚至到如果可以很不想回家面對。還有那次掉錢,然後在學校書店前哭到呼天搶地結果老師不得不幫忙墊錢。
最近的生活过得很悠闲,得空就来弄弄我的网志,再不然就是忙着备份我的资料打算全家三台电脑重灌。这几天也没什么说话,是因为声带出了问题,医生要我少说话的缘故。本来想记录之前在槟城的旅游的,但是想来想去并没什么那么值得记载下来的,除了交通比吉隆坡更加糟糕外(尤其是的士,竟然全部都不跑表的),和巴生谷的生活并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可能是我们没想到交通这么不方便而没什么时间去走走的缘故,又或者是大家都不想出去晒太阳在大街小巷窜吧,我可不像一个人撇下大队一个人走呢(我们有16个人,通常分8个一组自己去玩)。
再来因为假期的时间并不太长,所以之前plan下要去学,去做的东西被迫要在这三个星期内进行。随手拈来就有关于UbuntuLinux(打算给它一个星期的时间装入我的Toptop内跑,如果顺利的话,我将会暂时让它入住我的toptop),一些HTML DOM的东西,继续我为完成的酷斯龙坛的建设(目前有一些新想法,想要把它网志化),开始打算我Diploma后要怎么办,了解一下什么是信托基金(如果可以用它来准备我接下来如果出国留学的生活费),等等等等。还有的就是要去买一粒手表(300-400左右,想买一粒SeikoChronograph的,不知道起价了没有??!),几本书(哈里波特4-6,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
写了出来才发觉自己原来有那么多东西要做的^.^”……
上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我在早上上课进课室之前突然开始有了一种习惯,就是抬头望天。在那个时候,老天爷可以说是主宰着我的情绪的一个主子。那个时候其实是我自己受压最甚的时候,所以就毫无原因的开始爱上满天的蓝天白云。当然天无百日晴,偶尔还是有阴天乌云满布,甚至还有一些时候是大雨滂沱,那么那一天,再好的情绪也会因此而鋪上一层浅浅淡淡的乌云。是的,在那个期间,我是个极度情绪化的死仔包。
先要聲明本人不是偵探小說迷,所以本文該會充斥很多關於此類小說的迷思。通過這段聲明,不需用膝蓋想大概也知道今天說的這本書屬於什麼類型的。不過話說,本地突然間出現了這家出版社完全是在我認知範圍之外。不過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爲我也不太關心,只是知道了去書局走走後也不太見這家出版社的書籍。透過了之前的聚會,我拿到了一本review copy所以今天要來說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