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延了又延的post,实在很对不起每天接近1000个hits的点击率(不过好像只有30多%是人来的,其余都是搜寻引擎的机器人)。在这里,我……继续写我的(没什么好道歉的,我的blog又不是为了你而生存的,哈哈哈哈)。好啦,其实是说前几天劳动节我跟妈回了她乡下——叻思(Rasa,我妈和老一辈的都读“la4 si1”)。听过老妈子说,以前叻思是一个满繁忙的小镇,繁忙的程度甚至不输于目前的吉隆坡,因为当时那边生产锡矿啦。不过随着锡矿的减少,那边的发展也开始慢慢的停顿下来了。可是最近几次下去都深深的体验到人事已非这个词儿的力量,因为不止路变宽了(附近好像有工业区还是水坝还是什么的),而且树也变少了,还有的就是独居老人也变多了。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本来并没有打算在这个国庆写点什么(除了仍然还在连载的小说外),可是在任由Socialite不停运转的时候一个#iheartmalaysia的tag一直不断地轰炸着我的timeline。好奇之下,就点了过去看看,一看不得了,虽然还未到世界trending topics,但是更新的速度也真的是很夸张地快速。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打算挑几个出来纪念纪念。
(more…)很遗憾,如果你还是用google reader来看我的blog的话,你又看不到我的新首页了(不过这几天把feed content只留teaser,所以希望会更多人来到站点走走)。新首页继续走偏简约的路线(虽然现在看起来还是有点杂乱),一些别的页面不见得找到的东西(比如好久不见的链接)都被移到首页去了。
天,算起来我真的错过了很多想要看的电影!结果终于安排到时间的时候竟然看了这么一部⋯⋯好吧,电影其实拍得不坏,问题主要出在剧本真的写得很糟糕,能拍成这样真的我已经觉得很钦佩了。这部电影就是Jake Gyllenhaal主演的Source Code,虽然叫source code,但是跟coder写的电脑程序源代码完全没有关系。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