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上了写blog(可以从我每天都有post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是那种喜欢写很多字的人,所以有点不解为什么自己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东西写。
就如昨天吧,当我渡过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后,我第一时间就把过程post上来,换作之前,可能一切都只会让它过去罢了咯……其实朋友群中,“得空”写Blog的没有多少个(当然也有人不屑于写blog)。虽然是有点寂寞,但是我习惯了,所以也没什么(不要问我为什么习惯了,当你常独处你就知道……)。
不知道正在看的你抱着什么心态?我曾经作出一个假设,喜欢看人家blog的都有某种程度的偷窥的性格,呵呵,不知道你认不认同呢?
第一篇 仍然无题甜蜜
“你怎么老是那么快”晴抱怨道,语气中仿佛有一丝的哽咽。
我听出了弦外之音,望着她的眼睛,果然不出所料,是通红一片。眼睛肿得好像出街被贵利一记重拳打到,然后整个眼眶泛着满满的泪水,装载量仿佛真的跟普通的水坝没什么差别。然后整个脸因为委屈扭曲到好像是那种被人形容为,不,应该说是数落长相极度像某电影明星。乍一听好像没什么大不了,可是问题就出在,该明星最出名之处,正是因为她是个丑角。当然,和该明星相比,你硬要说他们是母女的话,我想那位明星会因为自卑马上烧炭自杀,因为晴无论是内在外在都比她漂亮得太多了。不是我卖花赞花香,人家什么什么贵妃倾国倾城,我的晴只要一出现,四周围所有公认美丽的事物马上黯然失色。
前接:第二篇 苏醒
一个星期后,已经康复的青年终于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同样的办公室,同样的同事们,却让他隐隐约约感到一丝丝的陌生。可能是因为久没回来吧,他安慰自己道。在走回自己的位子后,他开始翻阅这几个星期公司所做成的生意记录档案。小文说的不错,目前正开始慢慢走向淡季了,上个星期并没有做成一些比较大的生意。
花了大半天时间翻阅文件后,可能是因为午餐时间吧,所以公司内并未见很多人。这是的他开始饿了,于是他自己一个人走出办公室打算步行到不远处的小贩中心解决。在公司和小贩中心之间有一条长长的人行道,在这条长长的人行道上常常看到有流浪汉等待好心的路过人士施舍他们一餐半餐。由于这群流浪汉经常披着破烂的衣服周围走动,所以身上难免有一阵不是很令人开胃的味道。其中一个更是喝道醉醺醺疯疯癫癫地边走边唱猥亵下流的歌,经过的路人无不皱起了眉头。
写了甚久,写了又擦,想写些什么但是都不能各自成为一个完整的post。如果我的键盘是有灵性的话,大概要投诉被主人不人道对待了。毕竟这阵子停了很久,要怎么组织也变成一种很艰难的事情,唯有透过杂记这个形式写这一篇blog post。对很多人说,这个时候真的太早了点,没错,我没有睡觉,因为从Jasmine生日庆祝活动回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五点多了。在七天内有三天迟归,对于一个在去年四七前几乎不出夜街的人,真的不能不说有点不可思议。
这算是比较正式地来交待我为什么这么多天没有blog了吧,然后一blog起来没完没了。如无意外,接下来这个post是关于电影flushed away的。没有blog的原因,之前说了,是忙加上疲惫的关系,更早之前我也预告过说我会放缓blogging的步调,因为近期写得实在太频繁了,最高峰时期接近每天一post,有时甚至两三post。写得多不是不好,只是我怕写到某个程度我会开始淡忘我的尺度。这样其实都不是好事,所以暂时沉寂了好几天。这几天是算是偷闲写了好几篇来补锅了,希望你会满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