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你,感受着你因恐惧而抖动的身躯
在你耳边轻声叫你不要怕
生怕我突然提高的声量会让你恐惧更为加深
只是不知道那句不要怕
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你听
原本撰写人为Javaman(aka David)
锺朗亮还是向以前一样的跑楼梯回家,还是跟从前一样在第七层楼感应到呜呼的波动
然而,他没当一回事情。
但他回到家时候,他发现他家的门前有血从十八楼流到七楼,他马上吓的回到自己的房间。
锺妈妈:孩子,怎么了,回到家也不说声,是不是不舒服呀。。。
锺朗亮:呀!我没事。。。(紧张)
锺妈妈:对了,刚才睛田麻林来找过你,我跟她说你去做运动了,你待会去找她吧
锺朗亮:噢,好的(升呼吸)
叮当。。。。。。(门铃)
(开门)
睛田麻林:你怎么现在才来呀,我做了糕点,只让你品尝噢。。。
锺朗亮:噢,谢谢。。。。。。。。。。。。。。。。。对了,你刚才到我家的门口时候你有看到什么吗?
睛田麻林:没有呀,没什么东西呀。。。你怎么呆呆的站在门口,快进来。。。
(关门)
(续)。。。。。。。。。。。。。。。
最近看到很多仙家在评论某创作歌手的新专辑“退步”了,觉得很好笑,可是后来看到相关的讨论也扯到了很多其他的歌手真的有点为他们叫屈。天啊,他们制作一张专辑出来是给你们评分的吗?喜不喜欢是很主观的,而不是应该用分数来评断,动不动就说人家“退步”了,你在买成绩册还是一张专辑?当然,我不是在维护他,因为他一向来都不是我喜欢的歌手,只是听到人家说他搞电影搞到音乐“退步”而觉得可笑。而且,要说“退步”,不如说他“进步”了,因为至少他这张专辑的几首歌咬字更为清晰。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这是我第二次打这一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随着browser crash然后wordpress没有帮我save到的关系完蛋了。好了,我要重新写这篇东西。基本上在凌晨时分他们在电台讨论的同时,我们几个比较相熟的bloggers也在大气电波外的网络同步谈论着,而引起最大回响的,要算是康仔说的08部落年。部落这个词事实上不是我会用的词,不过为了配合大馬部落的征文活动,我在这里可能会不自觉用上这个词儿来代替我一向惯用的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