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想太多人知道小弟刚刚买了一部k700i(事实上也没什么稀罕的),所以这个消息小弟“封锁”了很久。不过现在看在多人已经知道的份上,而且现在发布用后感也是时候了,所以迟至今天才发表。除此之外,小弟这几天并不是太空闲(虽然比之前得空了许多),所以也造成blog许久未更新。
其实,连我自己也预料不到自己会买了这部电话(其实我也不懂为什么会选这部……)。话说当天星期六,因为老豆拿了我那粒2100用(他自己的给弄坏了),所以急于去买一部替换。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妈子提议不如老豆继续拿我那粒,老豆买一部给我。后来老豆答应给我五六百,然后我觉得不够就自己加多两百下去,可能会找到一部比较好的。因为事先没有预料到,所以也不知道要买什么机。刚好看到有两部比较和我心水,n-gage和k700i,可能是因为水机的关系,价格还只是在我的预算之内。可是好死不死,因为两百是我放在银行,老豆自己也没有带那么多现款(人家要现款交易),所以迫于无奈只好暂时放弃。
后来走到另一家看,发觉到本来看到六七百的k700i变成999令吉。看到这个价格让我有点犹豫,毕竟在我的预算之外。于是店家给我看另一架比较相似的,不知道是k508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嫌它的keypad不好(呵呵呵,没钱却嫌三嫌四),而且之前k700i已经让我一见钟情了,再加上店家用“重语劝告” 我们不要考虑水货(因为保家的关系),所以就这样买了这架咯。后来付款的时候,老妈子突然记起她尚欠我约八百令吉,如果我不向她讨回就付诸流水。于是在她的顺手推舟的缘故下(好像有点词不达意),我的八百令吉就这样丢进这个无底洞了(还好这部手机没有令我失望)。
因为我无端丢了八百令吉下去,老妈子很好人地不需要我还另外两百……就这样,我就“败”了一部手机回家……
这部手机其实很精彩,功能也不少(不过很多不实际,呵呵),可是美中不足的是相机的解析度有待改善(其实后续机k750i打的就是超强相机)。其他的还好啦。只不过这几天都在花时间去找一些有用的应用程序。让我很纳闷的是为什么找不到英文->英文字典(英汉字典倒很多……)。此外,也刚找到一些有趣的电玩,唯自己没时间去玩。呵呵。然后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杀手,就是这部k仔很吃电,平均一两天就要充电一次,有没有搞错(而且还是碰上我这种摸电脑还多过摸手机的人……)!
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很单纯的关于一家人一些冲突的triller,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只是用来包装反战idea的一部电影。故事是讲述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在家乡的Grace(Natalie Portman)误以为自己从军的丈夫Sam(Tobey Maguire)已经葬身阿富汗。在这段沮丧时期,刚出狱吊儿郎当的小叔Tommy(Jake Gyllenhaal)就误打误撞陪伴了Grace和两个小女娃Isabelle((Bailee Madison)与Maggie(Taylor Grace Geare)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日子。这段期间,在照顾Grace一家子的当儿,Tommy虽然渐渐培养起了责任心,可是同时间,也和Grace产生了一点点的情愫。
(比较技术性的废话)奇怪的标题,不过很贴切的描述我的眼睛的状况。这几天因为要最后冲刺我的Final Year Project,所以常常不够睡,in fact,从旅行回来开学后,够睡的日子好像并没有很多。所以最显著的效果,就是人大概憔悴了一些,也瘦了一点点。说实在,过去的一个月疯狂Coding(也就是我为什么这个月忙碌到极点的原因)真的让我发觉前期做的System planning真的有如虚设。因为我们被要求做的东西规模很大,而我们还没有这个机会做那么大的东西,为了这个我特地按照MVC structure弄了一个架构出来,其实这个架构是我在internship写出来的,刚开始的时候的确还是足够应付我们的需求,可是到了后来,当细节开始慢慢铺陈的时候,问题就慢慢开始浮现。
没看错,所以不用兴奋得太快,的确是新生活不是性生活,前后鼻音是可以有这么大的分别的,所以垃圾请想好好才丢(怎么扯去垃圾回收的广告?)。其实说新也不新啦,日子还是一样得过,已经编排好的行事历也没有因为这样而把白天的appointments变去一百年前,所谓的新生活也其实只是——我搬出来了到大学附近的一个小房间。其实心脏很强的朋友如果有follow我twitter的话,大概很早就知道我搬出去了的样子。
曾几何时,这句话陪伴你读过你的年少岁月?当然我不是要写关于这个,文不对题,是我做人的宗旨其实常常会发生的……这次已经是近期内第二次犯上先撩人贱的事情了,第一次就是被屈唱太委屈咯。第二次则发生在我跟另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不方便公开名字,除非他自己来或我已经得到他的允许,万一一个不小心我红了,会弄到他也没有私生活的……好不要脸)。只不过这次不用唱歌,而是谈了一些关于达文西密码的东西。(天啊,连着三个post都有达文西密码的词儿出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是Dan Brown书迷,我澄清一下,我不是!昨天不是,今天不是,未来也不会不可能是)
“今天吃了一块肉,感谢老天赐我这块丰盛的肉。咬下去滑嫩的口感,还有那香喷喷的肉汁,NOM NOM NOM NOM”,又是一个无聊的下午,阿花对着电脑荧幕麻木地打下了今天晚餐的内容来取悦她千千万万在社交网络上的朋友。同样的情节,可能细节有差,或许不是一块肉,可能是一本书(当然我不是说吃书,因为书不会有肉汁),可能是去了什么地方(这更加不可能喷汁*无误*),但是做了什么事会第一时间丢上社交网站分享,相必已经成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