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我已经无法从我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了,这是因为中间参杂了很多其他人的评论。
总的来说,其实这部电影是算不错的,至少在我眼中看来。我最喜欢的一幕,是小白合第一次出场表演舞蹈的时候,不知道为甚么,当她对着实穗(Mameha,我看到的译名是实穗)说谢谢的时候,我感到有点感动。接下来,就是几个女人勾心斗角的情节,我想这些比较适合我妈那种金枝玉孽迷看。总觉得如果后期的情节可以删掉会更好,但是删掉会有点半天吊的感觉。在事后听到朋友和她朋友的讨论后,仔细回想,的确是有存在媚外的感觉。最大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整部戏,甚至于整部小说,都是由外国人写的,所以角度有些偏差也已经是预料之内了。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MSN上放这个词已经好几天了,有没有吓到人家以为我怀孕我不知道(郑重澄清,我没有,也没可能有),但是却是自己这几天的心情的代言词。晕眩的原因既然已经说了不是因为怀孕,那是为了什么呢?当然不是为了什么值得令人高潮的事情,而是因为这该死的考试。真得有点后悔答应去签署不平等条约同时间应考两张纸。我说的两张纸,就是说同一个科目就分两张纸来考。也就是换个方式来说的话,就是本来两个小时的试卷,变成了4小时。不同之处,就是中场有个休息时间给我们吃个饭,或者补充子弹(临时抱佛脚)。
前陣子博友在社交媒體發了兩本書的圖,我對其中一本的題目產生興趣。作者名為李昆霖,書名是《當我不再像自己時,我終於活出自己》。內容其實不怎麼樣,有一大段都在吹噓自己很厲害,但後半段著重的,是內觀前後對他生活造成的改變。
(more…)今天是焦慮星期六,本來說一星期寫四篇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很明顯到了第二個星期的這天,我還是沒養成這個習慣。結果現在本來要洗澡出門的喔,現在只能乖乖坐在電腦前好好打一篇文章。今天要談什麼,不如說說我是怎麼記得漢語拼音怎麼標好了。不知怎的,這個小學學到現在的東西到現在快三十了還記得很清楚。或許這有勞老師的創意吧,我想。
想了一夜,还是想不出要怎么写出我对这部电影的看法。说不上喜欢,但是说到讨厌却不尽然,所以这种现象我们叫做——神又是你鬼也是你。嘿嘿,我说的电影就是很少地方会上映的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
故事从最腥臭开始,然后从最销魂的香结束(应该是)。有些人说这部电影很形象化把味道散发出来,让你闻到各种各样不同的香味,可是我觉得反而是你的视觉的那种impact更为强烈。除了视觉上的冲击,内心的感觉,我觉得感受到这种冲击的除了视觉外,还有我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