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次旅行的经验后,以后出门旅行真的要多加注意了。像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巴生谷后还没踏进家门就先要踏进诊所了。虽然很多地方没办法去到,但是好在大家的感情的确是比之前要好了,意外收获,可能就是认识多一个朋友吧,嘿嘿。还好本来也没打算能够在市区绕很久的,不然单是交通上花的时间和金钱恐怕加上脚趾头也算不清。因为没有事先约定,所以并没有机会和网上认识的槟城网友见上面,除了Emily,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同行的朋友们似乎爱Emily爱到发疯了,不错嘛,如果在台湾没人要我可以帮你介绍几个尚算不错的男/女朋友(如果你也爱女生的话)。
“让我们玩一个游戏,这个海边这么多人,我们这里有10个人,每一个人去拿一个异性的电话号码,拿不到的待会要接受处罚……”
他很兴奋的对着一起出来旅行且单身的朋友提议,在海风习习的关仔角,在农历正月十五的晚上。放眼望去,整个海边挤满了人,烟火和小贩的叫卖声源源不绝,小孩天真地到处窜,总之整个海边充满着欢乐的气氛。这一行十个人,因为旅行而在上课之外的时间相聚在一块,也因为找不到路去看人家抛柑所以留在海边吹咸咸的海风。顺便过过在巴生谷没什么机会体会到的元宵节。
在广播之前,第一次很白痴地终于有机会和Emily以及紫雨先生来一个不是很短的conversation,感觉上紫雨说的笑话比我的更难笑,天啊,我遇到对手了。哈哈哈。再说,Emily说话还是那么的有味道(不是香味),可能是物以类聚的关系吧。哈哈哈。怎么办,我这样的语气变成是我在抬举我自己(很不知丑吧,哈哈哈),我不是有心的,因为我是故意。呵呵。
哇哈哈,今天无聊又跑来玩广播。刚刚翻听几个小时前的广播,那种感觉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戆居。呵呵,没有想到我的声音过了麦克风会变得如此重鼻音,而且重到我播给朋友听的话可能我朋友也听不出。哈哈哈。今天因为也是没准备的关系,一切都很随兴得进行,所以就常常出现无话可说的情况。到了中期,因为有了一些讨论帖的reference,才不至于把气氛搞到很僵/冷场。
终于能够很顺畅的操作这个电台了,这一次虽然bitrate下到64kbps,但是听起来还是很清晰。总算做到大家都能接受的bitrate了。其中也谢谢Emily和线上的L-KT网友给于的鼓励。不过我还是很怀疑Emily小姐是不是有被虐狂,因为她一直怂恿我开电台(好像并没有,是我自己犯贱)。好了啦,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快倒下了,我并没有虐待自己的习惯,所以要下线了。
今天我发觉我自己跟一块木头,或者应该说是电冰箱比较恰当,因为我可以是个很冷的人。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今天才觉得呢?要从头开始说比较好。今天我听到一则很有趣的故事,故事仍然发生在一个我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他的人,我们好不好叫他S?你不喜欢也没办法,因为我喜欢。S是个很能够为别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就算烧死自己也要照亮别人的一个伟人。可是他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耳根子软。现在请感谢他,因为他才有这篇文章。话说S不满意自己看起来很弱(虽然他大只累累),不敢坐过山车,不敢看恐怖片,偶尔比较腾鸡(干着急)。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