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这么大大概也是时候学学怎么煮东西了,总不能餐餐煎蛋公仔面白饭捞酱油吧。可是同时间却又不想毒害全家那怎么办?那就只好等父母亲都不在家剩我一个(偶尔还有我妹客串当白老鼠)的时候在我妈的厨房玩乐实验好了。经过几次的实验后,其实得出的结论是──味觉不敏感的人不适合下厨,就算是煮给自己吃好了,呵。(接下来爆多图)
「主教還在休息嗎?」
(more…)2016年對於我來說,是個思維不斷受到挑戰的年份。觸發的點,可以是一件(或一連串)事情,也可以是一樣東西。本來是想說在一篇內寫完,但上一篇寫到最後發現我塞不下另一個課題了。於是我把今天要說的,分出另一篇文章來。今天要說的,是某國(或者一個地域,視乎從什麼角度看這塊土地)準備要修法通過同性婚姻的事情。
在夏威夷住过一段日子的朋友说他这次变得很亲民,但是个人还是比较喜欢Tobey Macguire版本的蜘蛛侠。前阵子在电视上重温第一集的时候发现整部电影看起来已经看得出相隔一个时代了,无论是人物的造型,甚至到特效的运用,现在如果重新上映应该会被大喊回水。相比之下,这一代新的蜘蛛侠的确在画面上带来了新的体验,尤其是近乎到动作片必滥用的立体效果,个人是看2D版,相当庆幸没有多付钱买罪受。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