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部都是Joseph Gordon-Levitt担正的电影,我可以开始说我爱他么(咦?)。不过说实在如果不是他,就冲着时空旅行和很牛仔式的枪战(就不是哒哒哒射个不停的那种),我大概不会进场。可是进场却发现整个预告片完全没有提到另一个更无稽的铺陈,如果有的话,我大概会以看喜剧的心态入场。可是终究还是看了,而且半途到了最高潮的时候还是看得毛骨悚然,老实说还是大大的出乎我意料之外(尤其是跟开枪的声效完全无关)。
本来是前几天就应该post的,可是见鬼的在这个星期的长假我竟然挖不到时间来慢慢煲这段观后感(不要再说我写影评了,感恩)。话说星期三当天,因为很久没享受用超级廉价的价钱看电影所以趁着长假死都要仆着去。本来是打算一次过来两部,可是却配不到适合的时段(本来还想再挑战东邪西毒的),只好在百般无聊下选择了这在我的list内排比较后面的The Gamer。
才剛回到住處,小月的門前就站著兩個警察,說是要再詳細瞭解狀況。本來小刀還以為跟警察坦白說這不過是個惡作劇,下場最多應該只是罰個款什麼的就算了。可是萬萬沒想到卻警方提控說是恐嚇,加上人證跟銀行戶頭正好曾經多了一筆錢而陷入了百口莫辯的境界。看著眼前滿桌的證據,他才知道「義氣」這兩字只是所謂的一廂情願。從一開始這新鄰居根本就已經設計好,自己就只是個受人利用的角色。
昨天寫太長,所以心得要今天補充(啊這樣我的製作特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連載完畢?)。上文說到講座會,今天我約略翻一下董總的文告,才發現裏面說的根本就是講座裏面就有說過的。當然我沒有那個資格去說人家這樣那樣有錯,畢竟民主社會裏每個人都應該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雖然不是太可能,但還是希望我的這兩篇文章出來後不會一堆人又像以前這樣攻擊我好幾個月這樣。
今天是國慶日(其實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還有一天才是,但考慮到今天才會發出來,所以……),所以今天來說說我們的國土好了。前些天我有約略跟朋友小白說過,長這麼大我沒看過大型的盂蘭盆節盛會。後來貼心的他,就趁着自己工作地方有在辦抓了我去吃最後一天的晚宴。所以一直到那個晚上,我才第一次見識到原來其實也跟其他華人辦的晚宴差也不多就是。說起來我的第一次,就這樣沒了,實在是難以面對鄉親父老姨媽姑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