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是第一次吗?应该不是,可是这次仍然不是一个很好的经验,更何况这次它就在我旁边发生。如果你不明白我再说什么,你也应该不可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其实我在说我的身边刚刚发生一场车祸。那种情况带来的震撼,和电影院看到某角落突然出现一个幽灵更为来得摄人。话说刚才我放下还有几口还没来得及吃完的晚饭,出门去载刚补习完毕的小妹,当时下着毛毛雨,回程接近到家的路口,其实应该把时间点拉远一点……在还没到事发路口的之前某公寓/组屋的出口,有一个摩托骑士陡然间闯了出来(我的怀疑是,他有没有在看路),还好我的车速不是很快,因为刚从另一个路口转了出来,否则这次撞车的主角就是我了。
要成为人见人怕的吊靴鬼不难,只要按照这本人呕心沥血耗尽脑汁鬼扯出来的练功秘籍,担保你人影还没在街尾出现,你朋友就在街头急急闪开了,简直是比狐臭防狼喷雾还更强烈的驱散大法嘎啊啊啊!为了达到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古人遗留至今的“不耻下问”是也!当然问问题的形式可以是透过交谈,笔谈甚至透过脑电波,无论是什么媒介,只要你遵守以下的大法,那就万无一失,百发百中,惊天地泣鬼神,天雷勾动地火了!
现在除了WTJ最为热心外,连Billy也跟着大伙一起疯了。天啊,这个是什么世界?不过我还是坳不过他们,这一个post全部都是说关于太委屈这个事件的后续发展。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个人头壳坏掉一头栽下去了。接下来会有多少个人会加入呢?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他们俩已经在商量如何搞大它,我还在烦恼着如何说服Sven和Emily和Penny参加。说服Sven尤其艰难,因为不管如何哄骗他,利诱都无法使到他动心,结果还弄到自己满身伤(你以为按着良心说话很好玩的啊,哈哈哈哈哈哈)。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其实跟外国人介绍马来西亚是件太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国内乱象层出不穷更是能够让人介绍得绘声绘影。前几年我第一次背包去了柬埔寨的时候,当地的小孩见到旅客都会问是从那里来的,几乎是媲美电脑辞典,在说出国家后就有人马上答出国家首府是什么地方。对于马来西亚来的我们,他们还加了一句──有很高的twin tower哦。是啦,是个外国人设计,好像也是外国人建造,楼下的购物商场也是人家经营的,值得骄傲自豪厚?
是的,我大概焦虑到快疯了,所以就把才更新不久的新设计风格再度洗牌重新来一次。这次更新主要除了色调的更改外(其实之前青色还是主色,但是弄完后却看起来不然),另外更改的东西大概能看到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