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是人都需要在某段时间后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任何事情,包括blogging的生活。说实在话,过去接近一年间,个人并没有比之前diploma的生活开心,心情感觉就好像Harry Potter系列一样越来越黑暗,让你越来越看不下去却仍然必须看到结局才罢休。生活何尝不是呢?无论生活是不是称心如意,你还是得过,除非你把你的书丢掉烧掉。但是书不同人命,你烧了一本书,地球妈妈只会诅咒你,而如果你自杀了,很多人会为你感到痛心。
也谢谢各位在这个blog留下哪怕只是只字片影的朋友。没有你们的留言,可能这个blog早就没掉了,所以在这里我要谢谢各位*drama queen* *捎泪* *哽咽*。*被人家一巴掌呼过来*好啦,回到正题,说真的,我还是要谢谢大家的留言(请不要说我有完没完)。如果你还是在不解我为什么如此drama queen,原因是……我入围了。虽然没得奖,但是非常谢谢评委们对我的blog的厚爱(不敢写错爱,我怕王力宏的fanz会crack我然后评委们会用媒体的力量杀死我的blog,我想太多吗?),虽然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我会有入围的机会。不管如何,谢谢大家,还有谢谢不小心恭喜我的朋友,令你们失望实在是不好意思。
本来不需要写这篇的,但是之前资料有误所以不得不写。另一个原因是看到韩士弄的新图标(强烈推荐,不得不看)让我记起来上星期我一连看了两部电影(Harry Potter和The Simpsons)连观后感也忘了写,真是的。两部电影的观后感大概不写了,就在这里稍微带过吧。The Simpsons很轻松很kuso,如果最近不开心的话,可以一看。Harry Potter已经是不能不看的电影了,尤其是在看完小说后(最后一本还没有买)和之前一系列的电影后。好了,回到正题,之前错误的最关键地点,不是地点,而是出席的条件。钪凯之前提供的资料有一点小差错,所以必须澄清一下不是所有的阿猪阿狗都可以来参加,你至少都要有一张邀请券。要获得邀请券,没参展的朋友们可以在本篇留言,电邮地址请用能够收到邮件的,我通过邮件给你知道怎样报名。
怎么说花果山呢?因为最近blogger都被说是花果山里的猴子大爷(让我有机会找一天回学院专程拍猴子给大家看),结果胡叔叔他老人家一气之下,把自己的blog的定位,变成个人网站。愤怒的当然不只是他老人家,还有大大佬,靓仔KK,电视机幽子等等。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在考虑把本blog的名字改成拼凑花果山让大家都以为马来西亚blogger都好像猴子一样活跃活蹦乱跳,这乃是好事一桩,而且正值国庆,也算得上是本国教育制度的一个里程碑——成功培育一大堆在网络大放厥词的猴子但是还没有能力培育一群能够明辨是非的人类。
「都怪我,都怪我好不好?求求你可不可以把我兒子放出來?」
(more…)哈哈哈,这个不是电影笔记,而是真实上演的真人真事。上个星期六,应为自己手头上已经筹够钱去买我的手表了,所以趁着小妹去购物广场的时候也一起跟着去。首先,我先去帮我的老豆去取回维修好的手机,然后就到书局找找我要买的Harry Potter 4 : The Goblet of Fire。谁知道,这本书竟然卖完了,算了,反正我还是要去另外一个购物广场买我的手表,呵呵呵。
和小妹分手后,我首先先去买了一张我等了很久的专辑——曹格的格格blue。也很有幸的给我遇见很友善的售货小姐,哇哈哈哈。但是接下来到了手表连锁店,遇到的店员语气之讨人厌,让我一下子打消了在那边买的念头。而且我发觉到两年前我在手表店打工看到的价钱已经是个历史现象了,啊……这几年百物腾涨得这么厉害吗?
不死心的我去找了另一家,虽然买不到原本想要买的日本Seiko牌子的Chronograph手表,但是总算买到了一另一只在budget内的Casio Chronograph手表。很快的解决手表的问题后,我就步向书局找我要的书(平常不会考虑这家书局,因为没有折扣……),很恐怖的是,我还是找不到我要的书……不过我却找到另一本我书单内的书,那就是Mitch Albom的《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
接下来因为无聊,所以就打了的下了老妈子的所在地找她,也跟着她去了State那边买被单,结果我的下午就在那边沉闷地度过……感觉上好像在记流水账……呵呵呵
为了不让他下次有机会在讲笑会突然间把我的名字爆出来,我在此澄清,王衍任不是大婶,因为今天……他是贵妇靓仔到鬼火这么帅气,嘿嘿。好啦,我不知道大婶这个梗有什么值得好拿来玩的,除非他们是易装癖*喂*……好啦,我的意思是,难为了Season当晚一直被当作姐姐,好可怜(但是没有眼泪倒是真的)。Ah Liong当晚就继续走单纯路线,这次是正面精(怎么感觉不太对不太苏胡的样子?)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用上这篇文章的名字来做译名的话,相信我对这部电影的期待感会大打折扣。期待这部电影,其实不是在期待Christian Bale,或者Michael Caine/Morgan Freeman,甚至是前阵子才辞世的Heath Ladger或者亚洲观众万众瞩目的陈先生,而是导演Christopher Nolan到底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故事。回顾三年前我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真的有点遗憾为什么当时自己不再详细点说明我有多么喜欢导演的叙事风格。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上了写blog(可以从我每天都有post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是那种喜欢写很多字的人,所以有点不解为什么自己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东西写。
就如昨天吧,当我渡过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后,我第一时间就把过程post上来,换作之前,可能一切都只会让它过去罢了咯……其实朋友群中,“得空”写Blog的没有多少个(当然也有人不屑于写blog)。虽然是有点寂寞,但是我习惯了,所以也没什么(不要问我为什么习惯了,当你常独处你就知道……)。
不知道正在看的你抱着什么心态?我曾经作出一个假设,喜欢看人家blog的都有某种程度的偷窥的性格,呵呵,不知道你认不认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