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我在早上上课进课室之前突然开始有了一种习惯,就是抬头望天。在那个时候,老天爷可以说是主宰着我的情绪的一个主子。那个时候其实是我自己受压最甚的时候,所以就毫无原因的开始爱上满天的蓝天白云。当然天无百日晴,偶尔还是有阴天乌云满布,甚至还有一些时候是大雨滂沱,那么那一天,再好的情绪也会因此而鋪上一层浅浅淡淡的乌云。是的,在那个期间,我是个极度情绪化的死仔包。
最近开始了生命的另一个阶段,或许也是最漫长的一个阶段,就是踏入社会投入忙碌的职场生涯。不知道在这方面我是不是个幸运的人,在实习期间虽然日子是不太快乐,但是每天到时到候我的supervisor都会把我赶走。而在这家公司,我第一天工作就被人在六点钟催促我走人。而且不记得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在放工前十分钟我的上司就恫言说六点钟sharp就会落闸锁门了。
纵然很快乐,可是成绩却从来不标青,这大概是已经足够形容我在训练中心的时候是多么平凡的一个学员,平凡到快被淹没的那一类。虽然人家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本人却偏偏和小喵,也就是同级成绩最好的学员感情最好。说起来,能考上见习执行者的身份还真的不能不感谢她的耐心,若不是她循循善诱在功课和训练上的协助,不要说见习执行者这个资格,恐怕连毕业也成问号。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從新年開始就開始逼着自己脫離撞牆的狀態,回到正常人的作息,回到已經拖沓已久的工作,同時間也繼續把未完成的這部小說給寫完。依照目前的進度,草稿應該會在過年之前全部寫完,檢視完結構沒問題後,就會一篇篇或小改或重寫在缺哏的時候丟出來吊大家胃口。不過這篇要說的,不是預告這部小說的內容,而是主要算是記下我是怎麼把這篇小說給寫出來的,從腦袋裡的概念是怎樣化為一片字海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