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本来是应邀去成功时代广场拍照的,可是临时接受邀约去附近的餐馆用餐。本来是很单纯的以为是普通blogger间的聚餐,不过抵达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就是传说中的Advertorial。老实说,Advertorial要写什么(前提是我愿意的话),我都可以,惟独是食评……怎么说呢,应该说小弟味蕾一直以来虽然说不上是残废,不过只要不是能让我吃得吐不及的话,我都OK的,呵。好啦,既然说的不行,那就用眼睛看吧。
因为一开始并没有很期待这部电影,所以并没有太留意,所以对这部电影的拍摄动机,背景什么的统统一概不知。不过我知道的是今年的双十其实是辛亥革命的一百周年,至于辛亥革命到底为的是什么,出了推翻满清皇朝之外,基本上我也所知不多。其实家里并不是没有中国近代史的东西,可是感觉上我家里的近代史关于辛亥革命、或更早一些的什么公车上书、什么变法的篇幅好像并不多,倒是国共内战的篇幅好像比较多的样子。或许就是这样吧,就催生了这部《十月围城》的诞生。
虽然在网络上,看到Avatar这个字眼我们都会下意识link到所谓的大头照或头像,不过同一个字在这部电影应该叫个什么替身或是什么的比较贴切吧?不过老实说,看完了,一整个会觉得之前Bruce Willis打到要死的Surrogates完全是超级小成本制作。不过特效人人都能做,这在现今这个时代已经是有钱就能办到的东西还是说说就算了,回到最重要的点,自然是故事本身。简单来说,这是一部大体上来看类似《无间道》的电影。不过如果这样说,这部电影……或者应该说很多电影都是集天下之大全(难听点叫天下文章一大抄,不过抄袭这个issue最近很敏感,我选择另一个说法),基本上这部电影就是The Matrix、Pocahontas、Surrogates、无间道、Harry Potter、The Lord of the Rings等等电影的综合体。
这一段文字基本上是为了证明在中时部落格大赛的参赛表格是我亲手呈上去的,也是part of整个的游戏规则。是的,我又很不小心入围了初选这一个阶段(其实这初选跟咱们的部落格祭的初选也是差不多的),从大概902人中,我就是比较幸运的那200+人中的其中一位。跟我同类别而也是认识的还有 @hudxuan,呵,那就祝咱们好运啦。至于感言嘛,其实上次不小心得奖(是说,大马部落应允的评审评语大概不会跳票吧?)后已经大锣大鼓写了一大篇了,况且现在也只不过是初选入围,也没什么好再写的,呵。
今天又去了希望之谷走了一趟,这次感觉跟上两次有点不一样(第二次因为天空不作美,所以拍照不多不成篇)。第一次其实一切看起来都还好,而且那个时候好一些建筑都已经髹上白色,所以看起来感觉很整齐(有医院feel)。当时候只是听闻要拆了,不过好像还没看到有什么动作。第二次就是听说开始拆一些建筑了,所以旨祥就带我们再度重游,只是当天天空不作美我只是匆匆掠过就走了。这次同行的,则是摄影人课程的几个同学。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托旨祥’师兄的福,小弟昨晚有幸能够出席当今大马包下电影院呈现的《2012》,随行的还有升杰(也是师兄)和Mea姐,不过因为同时间某电台也在办类似的活动的关系,所以我也在现场看到了我在摄影人的同学和一些电台DJ,更巧合的是,我还碰见了夏娃couple和很死市侩的宁霄姐,更不用提文员在事后告诉我他也在现场wo~。好啦,碰到熟人游戏就到此为止,事实上这算是我第一次踏入电影院看灾难片,而且算起来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看灾难片的关系。不晓得是为了什么,可能是我个人觉得灾难片大概都脱逃不了一个既定的模式吧?!
今天是整个摄影课程的最后一次外拍(虽然日后如果有外拍可以随行啦……),而拍摄的地点就在闻名已久的半山芭巴刹。既然地点是这个,那么很自然的就意味着就是我很怕的街拍啦。虽然很多人都说被拍的人会远比相机之后的人害怕,可是在我还没有打破很害怕去拍人的心理障碍之前,街拍的确还是对我来说是目前最顶点的难题……Anyway,说到外拍,那么就是说接下来爆多图,请小心点击……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一直不知道如何下标题,那就只好来一个简单明了的好了。昨天(希望写完不会跨入星期一)临时受邀被采访,其中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这一个问题,这个blog今后的内容取向和定位会朝向什么方向。其实这几个月来,或者应该说从开始就业那段时间吧,那段时间大概是整个内容取向的分水岭。就业前,也就是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很多时候的内容会多围绕在自己的情绪,身边的事宜等等。可是就业后,更明显的大概是今年开始,我开始有意无意的避开一些比较生活的内容(除了摄影,因为今年开始更多时间花在学习摄影上),而把整个内容回到自己的思索。
這幾天Émilee在揪guestblogging,所以我在想揪人跳坑的我是不是也要來響應一下當作支持。可是道人家家作文,這學問實在也真大。寫得好又怕功高震主,寫得壞又會砸自己招牌。所以若要應對得宜,我會寧願寫得比人家精彩逼死他這中間應是有很多東西可以考究。所以爲了讓大家準備好去人家家反客爲主客串一下,且容小弟我唬爛瞎掰跟大家一起討論一個所以然出來好讓大家在人家家撒尿愉快。啊,說得我都背後快有道光惹快臉紅了。
現代人一機在手天下無敵,是說也沒什麼事辦不到的了。可是到底要怎麼才能把手機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卻是個至今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公非禮(欸?)。昨天看到前同事分享了一篇文章,是一份媽媽開給兒子的智能手機使用合約,兒子必須得履行合約裡的條約才能使用手機。看完了整個覺得還好當年智能手機是個高不可及的東西,還是多看衛斯理傳奇和武俠小說的好。
很讨厌的原因并没有什么特别,纯粹是因为它们生得又小还要很鬼难拍。给不知情撞进来的人,这篇仍然爆多图(上阵子电影观后感像轮大米一篇接一篇,这阵子是照片帖……)。话说这个星期天因为幽子技痒召集了一堆人马说要办一次摄影聚会,主题是Bokeh,原本是打算先去拍新年这个主题可是机缘巧合下却先拍了这个。而小弟我很鬼死庆幸的有幸搭车尾赶上这趟还有向希、沙登电脑小王子、船夫、孙康一家人和一名不知名的摄影人的摄聚(好啦,是我没心肝忘记名字……)。结果拍完了老半天,个人最满意的竟然是进院拍的第三张照片,其他的不是对焦失误就是……都是对焦失误和构图太贪心咯,都是viewfinder太小误事(借口)。
在训练中心的日子,大概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吧。在这里,每一个小朋友都是自小因为自己拥有预言能力而被排斥、被唾弃,甚至被认为是邪恶的化身。可是,能预言并没什么大不了,至少在训练中心结束所有一切的课程之前,我们并没有亲手让预言成真的能力和机会。
不知不覺,每週三文的挑戰就這樣到了第四十周的最後一篇了。真受不了如此公式化的開場,奈何本人真的無法寫出什麼驚世駭俗之說。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其實理應會很雀躍。可是另一方面,由於寫跳坑文已經成為不知不覺一種習慣所以覺得倒也沒什麼。不知道其他跳坑同仁們,在此刻會有什麼樣子的心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