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很单纯的关于一家人一些冲突的triller,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只是用来包装反战idea的一部电影。故事是讲述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在家乡的Grace(Natalie Portman)误以为自己从军的丈夫Sam(Tobey Maguire)已经葬身阿富汗。在这段沮丧时期,刚出狱吊儿郎当的小叔Tommy(Jake Gyllenhaal)就误打误撞陪伴了Grace和两个小女娃Isabelle((Bailee Madison)与Maggie(Taylor Grace Geare)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日子。这段期间,在照顾Grace一家子的当儿,Tommy虽然渐渐培养起了责任心,可是同时间,也和Grace产生了一点点的情愫。
这是一部很赏心悦目的歌舞片,算起来也是我第二次看这位导演(Rob Marshall)的作品(第一次是艺伎回忆录)。这是一部述说着一个自恋狂的故事……是能这样说吗?因为电影内几乎好一大部分都在吹嘘男主角Guido Contini(看完电影后,你可能不记得里面的女主角,可是你不会忘记男主角的名字)是多么优秀的movie maker。是的,这是一部说这位电影人是如何荒唐的周旋于身边的女人的故事。
我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可是我的确是很向往电影里面的Ryan Bingham(George Clooney饰演)。挺拔、Charming、潇洒的生活大概光是用想的就会让人兴奋上好一阵子。不过电影中的他很显然是对于飞行有一种莫名的obsession,不然说实在,会有多少人会把一年花一个很significant amount的时间在空中飞来飞去?Always on the move的人从电影中感觉到因为已经很熟练的关系,所以很多事情都是讲求“快、狠、准”的,可能也是因为这样,长年累积下来就变成一种冷漠。Mobility enables one to approach more people, but it doesn’t lasts.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他小心翼翼的把小刀子把外壳撬开,手法之温柔仿佛出劲不小心大一点的话就会把整部机器给弄碎。他仔细的检查所有的接口,发现这审判仪精密的程度竟然达到只要外壳给弄开了就绝对没办法再弄回去。虽然如此,因为怎么说这机器自己实在不了解,所以下手还是比往常更谨慎。他的刀子随着机器外壳的边缘缓缓滑动,每经过一个接口就会听到很轻微的塑胶断裂声响。终于把所有的接口都打开了,他看着这机器的面板,这时的他只要把面板给掀起就能看到到机器的内部构造了。
很快的终于剩下最后一张重量级考卷了——统计学。不知怎么搞的,我怎么也提不起心来温习,可能是新年的mood还没完全退散吧。其实在之前的微积分考试已经让我心境胆跳了,但是虽然在有前车之鉴下,我还是不能够狠下心来好好读我的笔记。其实我也知道这样是不行的,我一定要证明给那个老太婆知道就算我不上她的超级沉闷lecture我还是能够拿到好成绩的,不然我就是正衰仔(问题是我虽然会做,但是formula太多要去一一区分加上稍微背起来还是很难的)!
消失的第七层楼是我在以前创立论坛的时候某版主举办的活动,后来因为论坛停办所以这个故事也随着停办而暂时告一个段落。因为我个人感觉这样的故事其实很好玩,所以在相隔两年多后重新把它整理出来,如果阁下有兴趣的话,可以从任何一个段落继续,唯所有的连接必须trackback到相关的段落。如果你的blogging platform不支援trackback,请在相关的段落留个言。如果你是我手上record的某段落的其中一位作者,欢迎你来和我联系。
不要以为我再说周星驰的电影,在我开始我的这一篇blog之前,请你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Optionally可以准备一个timer。首先在纸上画一个圆圈,然后画上5个交叉。计时五秒钟,现在开始,五、四、三、二、一,停笔!!!好了,你怎样形容你画的图画?这是我们今天上心理学课的时候发上的插曲。当然我们不是画交叉,而是画五个dot。结果我有个朋友听错,在圆圈内画了一只狗(dog)。还不笑?是不是要我讲笑话给你听?
放學時刻的教師辦公室裡,老師們都在忙著收拾作業本準備回家繼續批改。誰也沒有那份空閒,去注意在角落的這對師生的互動。只見這小男生在還沒等到身旁的他反應過來,就已經伸出了手板來。雖然像是甘願討打,但臉上呈現的卻是強烈的不屑,甚至連個正眼都不看過來。
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