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曾几何时,这句话陪伴你读过你的年少岁月?当然我不是要写关于这个,文不对题,是我做人的宗旨其实常常会发生的……这次已经是近期内第二次犯上先撩人贱的事情了,第一次就是被屈唱太委屈咯。第二次则发生在我跟另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不方便公开名字,除非他自己来或我已经得到他的允许,万一一个不小心我红了,会弄到他也没有私生活的……好不要脸)。只不过这次不用唱歌,而是谈了一些关于达文西密码的东西。(天啊,连着三个post都有达文西密码的词儿出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是Dan Brown书迷,我澄清一下,我不是!昨天不是,今天不是,未来也不会不可能是)
我知道你很心邪,但是4P不一定要是在拍A片的,所以先把你的高潮给收起来。故事的起因,是从我见到“圣人”ahnew开始,在越聊越白痴的情况下,而且ahnew向我要skype用户名字,所以我突发奇想(又来突发奇想了),抓了Emily和ahnew一起玩语音。因为看到Emily就很自然想到他妹妹penny,所以就“顺便”把她弄进来来个网络语音轰趴(用词好像越来越过分)。就在一连串的巧合和顺便的推动下,我们来了一个4P的语音聊天。
民族政治代表馬華慘敗,雪蘭莪州議席全數淪陷。一大票人響應回家投票的口號,排除萬難也要回來投票。社交網站上天天有人論政,大家都不再覺得政府是個理所當然的存在。投票率大增,代表着對執政黨強烈不滿。不褪色墨汁洗一洗就脫了,到底不是搖不搖halal不halal的問題。鬼故事層出不窮,但更多人看到了。派錢的那些人大搖大擺,大家都看在眼裡。現在輸掉了個州政權,但總算以漂亮姿態保得其餘州政權。變天是不成功,但至少多增了七個國席。我們真的,輸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