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一機在手天下無敵,是說也沒什麼事辦不到的了。可是到底要怎麼才能把手機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卻是個至今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公非禮(欸?)。昨天看到前同事分享了一篇文章,是一份媽媽開給兒子的智能手機使用合約,兒子必須得履行合約裡的條約才能使用手機。看完了整個覺得還好當年智能手機是個高不可及的東西,還是多看衛斯理傳奇和武俠小說的好。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终于完成我的internship了,这是我在每次我的同事要我说感言之际第一句浮现在脑海的一句话。真的,人事上当然一切都还好,大家都很和睦(因为公司相对来说并不大),再加上我做的东西跟他们做的东西没有太大的interference。不过人事上还好不代表我的工作还好,虽然我还是做了相当多我之前不认为我会办得到的东西。过了这三个月,我发觉自己在公司累积的压力可能是因为还要加上赶final year project+seminar的进度(这两样进度仍然严重落后)让我在刚才剪完头发后发觉自己好像憔悴了很多。
如果你和我一样两年多前买了一部laptop,价值4千多元,然后不小心在近期撞烂,现在的情况是开机完全没反应几秒钟后突然关机。除此之外,已知lcd已经报销,要修理大概需要花上千多两千块,你会选择修还是不修?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放弃修理,不是说我趁机去追求新科技还是什么的,而是真的怎么算也不划算,用脚趾头来想也知道的道理。如果你持有不同的意见,而且认为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这么想的话,那么我可能要为自己辩护一下,这样想的不止是我一个人。
刚刚从街头奔到天台,还没来得及喘气,林阳就要翻到旁边建筑物的顶楼了。此时,后面的追杀者的追逐脚步仍然不停歇的追了上来,就在林阳刚好翻到另一个建筑的时候,追杀人追了上来并开了一枪,只是这一枪仅仅从林阳的身边飞过。躲过了这枪后,林阳继续奔向建筑物的楼梯,只是这次幸运之神并没有继续眷顾他,这门是锁着的。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气喘吁吁的海文也赶到了顶楼,然后两人就在门的两端对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