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说是已经烤好了,但是这句话太common,不适合我拿出来再炒热来吃。是的,如果你看不明白标题的话,这不是个大问题,我只是想让人注意到这个post。这个post其实是在说我已经考完这个学期的10张试卷了。请大家识做一点,给点掌声来啦,来,1,2,3,4,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哦,番来咯。要说什么呢?最近这个考试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感同身受的关系吧,周围都是不太令人舒服的氛围。所谓的不舒服,就是大家都认为自己考得不是很好。尤其是我们两张纸中间的休息时间,我总是那个听人家“申”自己考得多不好多不好的那个。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在等待上课时,百般无聊中终于完成的游戏,好幸运!
爬格子是個很有趣的工作,雖然可能要到好幾百個只出得一個九巴刀的明星作家。可是人因夢想而偉大,偶爾做做夢也不無不可。關於做夢,周星馳也說了一句頗為經典的台詞——人無夢想與條鹹魚無異。所以在做着文藝夢的時候,很多人不多不少會突然間多出了很多習慣。前陣子看到了一篇文章,裡面寫說文字工作者有好幾個不同的小習慣。雖然文章看完了是整個覺得撰文者假借探討之名,行諷刺之實,但無可否認的是自己冷眼旁觀也中了好幾箭。
上文说到这个地方。接下来就是说到我要去飞了,在我会马后过几天听说这飞轮好像故障停了六小时,好可惜我不在上面,不然可以花超值的钱坐六小时然后搞不好下来还有人赔钱给你,咔咔咔咔咔咔。不过话说回来,飞轮我想其实最适合乘坐的大概是傍晚时分,因为在晚上一片漆黑好像没有什么很特别的东西可以拍,下文一样会有爆多照片,所以请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