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小妹因为课业需要开始霸着家里仅有的单眼后,我剩下的相机就只有刚刚在前阵子借温暖牌高利贷入手的N9(白色的刚刚发布,亮面就算了,还要是64GB……)。其实这手机的相机配备不错,至少跟其它这阵子出的几只备受瞩目的手机(4S/Galaxy Nexus)等级差不多一样,只是因为一些设计上的限制,所以虽然配备了f/2.2的大光圈,可是在低光拍摄表现还是有点差强人意就是。可是这次外拍是大白天,所以其实出来的画面还是不错的,只是这阵子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去耍玩这部手机,更不用说拍照,所以这次外拍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用这部机拍那么多照片。
“哼,以后不联络、不见面、不打电话不传简讯!”,光是今天,同样的台词他已经听了至少两遍。或许说的人认为这是情侣耍耍花枪的台词,可是每次听一次,心却不由自主还是随之揪了一下。或许对方最近过的不是很顺遂吧,看着对方刻意板起来的脸孔,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越来越不能被这句话说服了。不要动怒,或许是真的开玩笑也说不定,先别忙生气。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
最近不知是不是前世得罪的人多,所以这阵子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简直是忙到连剖腹生产都没时间(咦?),更不用说写blog了。最糟糕的是,我在另一个blog之前大摇大鼓的说要发一整个系列关于我等待已久的Nokia N9文章,结果写到一半现在正在半放飞机状态。而且最扯的是,我明明买了新手机来换掉我那死掉的N81(其实要不是我用着那部我爸以前的E52的喇叭爆了我大概会拖到年尾才舍得买吧),可是我却没时间好好玩,连用内置的相机拍张照片的心情都没有,这也太糟糕了。
朋友极力推荐这部电影,终于抽空看了后觉得这集聚众大牌的电影的确拍得比想象中好。其实前阵子已经看过了这部电影的海报,就是那张把所有大牌的头像给堆在一起的那张就已经很期待了。期待其实也不一定是集中在剧本上,毕竟类似Ocean Eleven这样的电影是可遇不可求的,进场前其实也只是想看看这对人放在一起会制造出什么样的效果这样。说的,就是最近正在上映的Contagion。
这一篇不是给普通人看得,你不喜欢我的话其实不必看,这么辛苦,你不如选择离开会让你更舒服一点。我没有必要让你透过我的blog更喜欢我。其实我没告诉你们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事情发生在lecture hall里
不过也没关系,第一印象出来已经不是偏向好的一面,那么我又何必在意在陌生人面前建立良好的形象?或许我真的应该在我朋友每次说悄悄话的时候离开lecture hall,无论lecture是不是在进行中。或许我应该表现得更加gentlemen让人家没有嫌我的余地。或许我不该多心,不应该怀疑人家突然在我面前鄙夷的眼神防范这我偷听的时候是在悄悄地说我的坏话。或许这些东西我不应该放在心上,而是应该直接对她说,而不是在这里无病呻吟。或许我对我朋友表示的所谓尊重其实并不够。或许我应该坚信朋友是三世修来的缘分,应该好好呵护。或许下次我冲动的时候如果想一巴掌赏人的时候好像dobby the house-elf一样惩罚自己才表示我EQ够高。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八卦,让人家有机会说我坏话。或许我不应该在我自己的blog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不然会令到她很不开心。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上了写blog(可以从我每天都有post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是那种喜欢写很多字的人,所以有点不解为什么自己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东西写。
就如昨天吧,当我渡过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后,我第一时间就把过程post上来,换作之前,可能一切都只会让它过去罢了咯……其实朋友群中,“得空”写Blog的没有多少个(当然也有人不屑于写blog)。虽然是有点寂寞,但是我习惯了,所以也没什么(不要问我为什么习惯了,当你常独处你就知道……)。
不知道正在看的你抱着什么心态?我曾经作出一个假设,喜欢看人家blog的都有某种程度的偷窥的性格,呵呵,不知道你认不认同呢?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这部电影hit到爆,可是我没有太喜欢。叫我看第二次的话,我会说这一句话:“放了我吧”。当然电影本身拍得不差,问题是出在,拍得也没有很好。整个感觉就是……怎么说,很拖,拖泥带水。拖泥带水还不用紧,还要穿插师奶都开始不买的肥皂剧桥断。整个故事的格局已经相当大相当复杂了,再加上一大堆有的没的,让人看了有点沉重。至于蜘蛛人的饰演者,这次真的并没有太抢眼,老实说,抢眼的角色尤其是几个重要角色真的没有多少。所以这一段说的败笔,就是故事的架构,和整个故事的发展。
他失戀了。
正確來說是遭到嫌棄。
對方說不知道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是什麼形式的存在。
我发现自己年纪越大,耐心就被磨得越薄,以前动辄等个三两个小时可以无怨无悔,但是刚才只等了半小时整个人火都上来,比熬夜煲连续剧还要更上火。是说,只是个很casual的茶聚,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如此不开心?后来其实自己想了一下,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东西纵容了身边的人可以很放心地迟到,或者是我根本没有那种存在感?到了最后,与其因为别人而让自己不高兴,我是不是该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