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先抱怨,为什么我入围的要等到几乎最后才公布,害人家心跳持续不断加速(阿不是说不奢望得奖?)。当晚有幸坐在衣装根本就在瞄准在最特出服装奖(有这个奖吗?不过人家老师入围两个奖~强啊)的全能老师——Kaito旁边,希望开场前我不断走上走下不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啦(虽然我觉得如果我是他学生在学校会被打死*宇宙无敌大误*)。当晚我终于是继第一次后,再次可以很乖全程安坐在位子上任由心跳不断加速地等待成绩揭晓,跟完全没有心情去关注自己心情的上一次又是不同的体验。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容许我一直打这两个字)很久很久很久没有时间写blog了,不过其实说实在的,也不是没有时间,应该说没什么精神写才对。皆因本公子最近时间错乱的影响,这种错乱的影响,我还不知道跟旅行时差有没有关系,所以无法比较,也无法给你一个很确切的解释。为什么时间错乱?时间错乱跟精神衰弱疲惫有什么关系?其实我的意思是我最近失眠越来越严重啦。这段时间都在和周公贴身搏斗。真还是去他的,人家为了第二天能够有更好的精神上班十点多十一点多睡觉,但是到了一点多还在辗转难眠……
『你不知道現在什麼時候了嗎?那麼不想回家,那乾脆明天晚餐才回來啦!』
只不過是放學時幫同學處理一些事情遲了回家,才一開門人還沒進去責備就來了。這劈頭就來語帶諷刺冷冰冰的責備,快得叫人連辯解的餘地都沒有。才搬過來父親的住處兩個星期,本來還以為從此可以更自有一點。誰知道這裡的規例更多。首先的第一條,就是放學就得馬上回家,哪兒都不能去。本來還以為這只是說著玩的規定,誰知道小一歲的弟弟也是每天準時在阿姨的陪伴下半小時內到家。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原本的撰写人为:YoonKhen
(桌子上)
麻林:好吃吗?朗亮。
朗亮:。。。。。(发呆)
麻林:朗亮!
朗亮:是。。是!叫我吗?
麻林:朗亮,发生什么事啦,怎么脸色这么差?
朗亮:没。。没有啊?
麻林:我问你,好吃吗?
朗亮:好,当然好吃啦!
麻林:我上一上厕所,你在这儿等一会哦!
朗亮:哦!知道了。。。。
时间一下子从1:30到了2:00。可是麻林还是没有出来。朗亮有一点怕了,心想不会是麻林出什么事了吧?
朗亮:麻林!你好了没有?玲玲在厕所的门口叫道。
当时间的钟声响起时,麻林从里面走了出来。
朗亮:麻林,你怎么才出来,都过了这么才时间了。
可是麻林并没有理会他,只是眼睛直直的看着朗亮。。。
我重新捧起了那面镜子,凝望着它,看着里面的人的泪滴一滴滴地掉下来。我心疼得抚摸了一下冰冷的镜面,想要说句安慰的话,却不知道怎么样能够传达给另一面的他。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恢复理智的时候,陡然想起我应该带我妈出去吃个饭当作接风。于是,我稍微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并把镜子和那封信件给妥当收好。才走出房门,就闻到整间屋子飘满饭菜香,再看看墙上的时钟,原来已经差不多要八点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