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会比较适合我妹的书,谁知道先读完后,感觉自己也受益无穷。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看得懂香港人写什么是一个好处,因为全书几乎都是日常的报章杂志不可能看到的遣词用字风格。记得有一次,应该是去年的中文部落格祭前的晚餐还是什么的(顺道一题,今年的颁奖典礼移师槟岛举办)讨论到中文字被外来文化影响或污染一事,或许看完这本书后会对这个课题有不一样的看法也说不定。
上山路只有兩種,不是往上就是朝下。平路只是個下一段上下山的過渡,要抵達目的地總不能一直在平路打轉。前一個星期,Emily說找到了新的行山路徑,所以就揪了她去帶路。結果抵達才發現,其實這段路也還是那條老路,簡單來說其實只是一條不一樣的入口。人生就是這樣,同樣一條路,中間可能捷徑小路滿佈,可是到最後終究還是得回到原路上來。
我有一个秘密,我迷恋镜中倒影的我,所以我爱照镜子。当然在现今这个社会,一个男生喜欢照镜子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家去讨论的课题,但是只有女孩才会成天对着镜子这个思想仍然深埋在大家的脑海,所以我都尽量不在大家面前照镜子。压抑着不照镜子是种很痛苦的一种行为,所以有时候在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下遇到能够反光的物件时,爱照镜子这个癖好还是会小小地失控。自从公司搬到这座新建成的商业大厦后,我爱上了这里的电梯。相对于之前办公楼的电梯,这个新的电梯的四周建料都是我最爱的镜面材质。每次进入电梯,我都会尽量找个角落的位置,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好几次我几乎错过办公室的楼层。
前几篇都在预言自己将会去马六甲,为了证明我自己并非在开玩笑,所以我真的在2月7日那天启程去了马六甲。同行的有不愿意瀑光的Desperate Houseboy兼全程的Ahmad——Sam哥(不是金枪叔),结了婚却硬要装口爱的女王Regina,以及全程一只说自己脸大的大象公主Emily小姐(大象公主的典故待会分晓)。首先我必须要说我和Sam回合的事情,因为怕自己找不到路,所以前一夜特地跟他确认一下,然后给他看了很多很多张Google Map,结果他看不懂那就算了。第二天我载了Regina到了那一带因为那一代超多组屋的,于是打个电话问他到底是在那一区,结果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后来我们看到一堆应该有其中一栋是他的block的时候,再打个电话跟他确认的时候,他竟然说……我不懂我住的block到底附近还有什么block,那一刻的我立刻晕死现场(好像太夸张了一点)。结果他投降了,就出来引路,结果真的带了我们去刚才我们认为应该是的那一区,我又再晕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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