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部都是Joseph Gordon-Levitt担正的电影,我可以开始说我爱他么(咦?)。不过说实在如果不是他,就冲着时空旅行和很牛仔式的枪战(就不是哒哒哒射个不停的那种),我大概不会进场。可是进场却发现整个预告片完全没有提到另一个更无稽的铺陈,如果有的话,我大概会以看喜剧的心态入场。可是终究还是看了,而且半途到了最高潮的时候还是看得毛骨悚然,老实说还是大大的出乎我意料之外(尤其是跟开枪的声效完全无关)。
我不是专业也不是业余影评人(天啊,是要强调多少次?!),所以我要很不pro的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不喜欢这部电影,因为这是观后感,你吹咩?可是我不喜欢不代表着不是好电影,我不喜欢只不过是很不专业表现(反正抓笔撰文不是我的专业)的个人喜好。好了,丑话说完了,平心而论,其实我也不晓得这算不算是独立制作,不过大概也是小成本电影,所以其实出来的效果比我想象中好(脑海浮现一部N年前让我很害怕再看独立电影的这部电影)。
最近不知是不是前世得罪的人多,所以这阵子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简直是忙到连剖腹生产都没时间(咦?),更不用说写blog了。最糟糕的是,我在另一个blog之前大摇大鼓的说要发一整个系列关于我等待已久的Nokia N9文章,结果写到一半现在正在半放飞机状态。而且最扯的是,我明明买了新手机来换掉我那死掉的N81(其实要不是我用着那部我爸以前的E52的喇叭爆了我大概会拖到年尾才舍得买吧),可是我却没时间好好玩,连用内置的相机拍张照片的心情都没有,这也太糟糕了。
梦寐以求的新欢,诺基亚N81 8GB终于握在手上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无比的雀跃,尽管后来才发觉机身有小缺陷和功能上的小瑕疵。一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挺喜欢这部新手机的,虽然更新firmware后我的speakers好像没有那么响亮了但是跟之前的手机相比还是嘹亮了不少。驱使我比预期中更早买下这只手机的原因是我在新年期间因为大头虾的缘故把手机弄丢了,结果就被迫重新使用我四年前的第一部手机诺基亚2100。可是这只老鬼手机不能上网那就算了……连听个电话声音也如蚊子在呻吟一样,让我这不唱拨电话的人也快要抓狂了。
每次遇到这样的状况,我会真的很想把那支笔砍死。尤其是今天,因为家里的打火机没有gas了,加上我全部能写的原子笔都一齐罢工断墨,搞到我很想找个人出来打一顿。有时候买原子笔都很靠运气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买的这一支能够顶多久。就算你买了比较昂贵的笔,它也只能确保你能够用更长的一段时间罢了。当你真的有幸把一整枝笔的墨水都写完的话,那么,你就要去还原了。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