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生活裡其實真的沒有什麼是不可質疑的,不然的話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就是個屁。真實的事情,跟一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會說過了一陣子經過時代的蹂躪就會更改。就正如你不會聽到天氣新聞報導會說,哦,今天太陽公公該是心情不好所以變成方型惹,隨便出門會曬死你喔。可是人的想法是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更改的,這是一個人心智成熟的過程。今天你可能覺得皮鞭蠟燭很變態,明天可能會瘋狂鞭人也說不定(咦?)。
你绝对没有看错,我写的是新怡不是新兴。最近很多人模仿新怡小姐的blogging风格,不知是出自恶搞kuso还是纯粹是欣赏,至少最近看的几个blog大家都在竞相写这种有点支离的文字。曾几何时我也写过如此支离的文字(现在的不是支离,而是紊乱),真叫我越看就越怀念那个时期的我,原来我也有过那么单纯的时候(狂呕)。我的意思是,如今越来越长气,可能是年纪渐长的关系吧,感觉上单纯的人写的文章会比较简短。由于之前欠了新怡小姐一个解释,就容许我暂时单纯(之前的虚伪终于派上用场了)地用这种方式写一篇文章以示我对这种文章的膜拜程度。
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啦,至少最近的上一次我应该是看了Hitch,嘿嘿。才刚在星期天在电台上说我不看喜剧,可是这次我却破例去看了这部(500) days of summer。主要会捧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看到twitter上有人热情推荐,另外据说这部电影只会上映大概两个星期,所以也间接引起了本少爷的好奇心。应该从何说起呢,应该说这是个很仆街的故事(好啦,用字这么粗俗,明年又不能用这篇报名了,呵)。
不知不覺在這裡已經寫了快七八年,可是發佈文章的頻率卻越來越低。這樣下去總不是辦法,死死下也要找個方法繼續寫下去,不然可能撐得過今年就撐不到明年,這可不好。於是,在剛過去的元旦本人心血來潮,想起去年很喜歡的blogger跳坑玩一星期三篇的活動,於是想想自己大概應該可以完成,就開始到大馬部落在某社交網站的群組揪人。揪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可以找一群人互相鞭策,然後跳坑這回事自然要越多人陪死才越有趣不是?老師都說過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開心轉圈圈*~
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愿意容忍很糟糕的客户服务,结果导致自己被吃得死死的。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那部见鬼的车子终于弄好了,前后花了我整整一个星期,可是真要从一开始算起其实等了差不多两个多星期。本来以为是可以如肥皂剧一样,大团圆结局的,可是却没有想到,到了这个时刻,还是怒气冲冲的。是说我可以去找消费人协会,去投诉这整个星期很不可理喻的遭遇吗?如果问题只是出在车子维修厂那边就算了,可是这两个星期来,我还需要面对多一个压力的来源——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