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氣甚是晴朗,那陽光之燦爛像是今天附贈溫暖一樣。從遠處看去,草原的上空滿是粉紅粉藍色的氣球在飄蕩著。可是在遠處看不到的是,在那團氣球之下,卻正上演著逃難記。明明是個婚禮,怎麼一轉眼變成了眼前的這個災難?為什麼突然間要為了活命,不得不用一切力氣擺脫身後的這個怪物?見勢頭不對的賓客早就四散,剩下的只有對新娘窮追不捨的一隻怪獸。
必須承認,此刻看到對方的面容,他的情緒並沒有想像中激動。那是個算得上清秀,但沒到驚為天人,是個說不上帥,但至少看來是討喜的五官。氣色看起來不太好,可能是本人就瘦削,加上表情感覺帶點憂鬱的關係。湊前去細細端倪之時,只感到一陣寒。那溫度的突變,其實是可以讓人打個哆嗦的,但卻無阻這人慢慢伸出的手。就這樣,這偶遇就這樣安靜地發生。此次說起來有點奇妙的相遇,就得從幾個星期前開始說起。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因为有惊无险(因为她的小孩三不五时给她麻烦)把她的孩子养到这个时候还没有互相被气死、杀死甚至毒死,所以我妈最近似乎变了什么两代专家(虽然她的儿子给于的评价是她口不对心啦)。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还是主题所说的,需要让现在的孩子那么死沉重咩?孩子这份工作,从来都不是好当的,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还是倒退?),而变得越来越辛苦(工钱也未见呈直接对比)。很现实?太幸福?这都是要看看官用什么角度思索这个问题。
也说不上是快乐,所以快乐不知时日过这句话不成立。不过也不能说不快乐,毕竟如果硬要比较的话,我这阵子的确比那段等待很忐忑的日子好很多。当然除了前几天说话被曾经很珍惜的朋友刻意放大检验,结果还是被误解而让自己很难过了几天除外。嗯,的确是伤心了一两天,甚至前天在大学也很幼稚(如果在职的话就是不专业)地提早离开,毕竟一整天都无法专心。
眼看要開工了,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間也變少了。不過算起來,除了預計要在月底交稿的小說外似乎也沒別的。好在之後至少幾個月內,大部份情況下我是可以避開塞車時間出門。這樣一來,我就可以繼續在差不多清晨六點時出門跑步到八點(依訓練計劃當日要達到的距離而定)。之後就可以很從容地洗澡,然後在大部份人都進入辦公室後才開車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