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Émilee在揪guestblogging,所以我在想揪人跳坑的我是不是也要來響應一下當作支持。可是道人家家作文,這學問實在也真大。寫得好又怕功高震主,寫得壞又會砸自己招牌。所以若要應對得宜,我會寧願寫得比人家精彩逼死他這中間應是有很多東西可以考究。所以爲了讓大家準備好去人家家反客爲主客串一下,且容小弟我唬爛瞎掰跟大家一起討論一個所以然出來好讓大家在人家家撒尿愉快。啊,說得我都背後快有道光惹快臉紅了。
生活裡其實真的沒有什麼是不可質疑的,不然的話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就是個屁。真實的事情,跟一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會說過了一陣子經過時代的蹂躪就會更改。就正如你不會聽到天氣新聞報導會說,哦,今天太陽公公該是心情不好所以變成方型惹,隨便出門會曬死你喔。可是人的想法是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更改的,這是一個人心智成熟的過程。今天你可能覺得皮鞭蠟燭很變態,明天可能會瘋狂鞭人也說不定(咦?)。
首先,我好想对Ecl!5oNz吼一声:“一点都不幸运~”,尤其是我在病中(虽然不是大病)还要想怎么样回答你的问题。这个问题实在是很deep,但是为了表示我的诚意(对于新来的朋友我永远是有优待的,嘿嘿),我决定正经一点来回答。怎么样的正经法?嗯,想到了再告诉你,本人目前除了病到要生要死外,还在对舞娘对我的评价感到非常的飘飘然~原来叫自己死仔包是很抵死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前天坐在身在建築業朋友車裏,在偏頭痛找上門來的當而,耳邊聽到的是他帶點抱怨的語氣說着地下鐵工程的事請。其中之一,就是關於老街拆不拆的問題。細節其實我記不得清(我在偏頭痛中咧),但因爲不熟悉,所以當時也沒過多在爭辯就是。反正最後我暗自下的結論就是,但願老天不會那天突然間降下政府突然徵用他家土地。我可以瞭解因爲立場的不一樣所以思考邏輯的分歧,但是那種近乎不計人情的話語實在讓人聽了不忍。
昨天丟完飛碟去吃飯的時候,朋友隨口問了一句標題所示的問題。過去的一年,由於自己有嘗試讓多點人看到小站(所以頁末多了很多圖標什麼的)所以有在稍微留意。再加上最近爲了順應潮流,大家都在發佈一大堆年終報告,所以我也就索性跟風跟着也來發一發好了。好在這幾天用的統計軟件也隨着發佈了頗精簡的報告,所以以下的數據主要都是取自該報告。
认识我算很久的朋友都知道我曾经架过论坛(不是这两年架的实验品,而是一个三四年前架的中小型的论坛),从这个论坛,我可以说是学了一些东西,也认识了一些朋友。可是关坛了到现在,可以一直保持联系的真的不是很多(最大的原因是我的论坛算很失败,一个syok sendiri的product)。甚至还有联络的每次上线见到面也不知道怎么打开话题。所以到头来剩下比较谈得来的只有两三个,可是问题是大家都是大忙人(除了我),要看到他们上线真的很难(毕竟他们已经过了泡论坛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