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漫画迷(好啦,如果你把偶尔看多啦A梦和蜡笔小新归类进漫画迷这个类别的话⋯⋯我也不是),但是我好象似乎并没有缺席过这个系列的电影。不过我得承认我完全忘了那三部曲到底说了什么故事,只是记得两堆人一直对立。看完这部前传后,总算再次记起他们双方在追求什么目标。看完这部后,电影中塑造的那种变种人之间那种关系整个开始有点明朗了(翻Wikipedia的时候才惊觉这漫画塑造的世界整个就是大)。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前两年我有去过槟城走走顺便探望个曾经一起去柬埔寨背包的朋友(天,那篇游记确定泡汤了),事隔多年她终于投身了新闻业。那几乎就是我们在背包后第一次面对面见面吃个晚餐,想当然尔经过了那么多年不见话题大概不会断。吃到半途有个卖报纸的安哥走过,然后我朋友就有点神经兮兮的在看是什么报,知道是另一家报社的报纸后整个呈现心痒痒的表情,刚好是遇到我还没看到隔天的新闻,所以我就买了顺便借给她们看(她当时带着同事)别家报社的头条和内容是什么。
有人說城市很小,因爲在地圖上看下來就算再大也不過只是一小點。可是,也有人說它不小,因爲大多數都是人口最密集的所在。君不見高樓大廈林立,連住人的地方都往往動輒十幾二十層。單只是一座這樣的公寓,就能輕易容納千百個住戶。更不用說那些辦公大樓,每天有多少數以千計的人上下班。在這個人滿爲患的所在,與陌生人檫肩已經變成了一種司空見慣得如家常便飯之事。只是今天如此輕易的的擦身而過,在一片的人海茫茫裏會不會有再一回如斯輕描淡寫的碰觸?
今天一口气看了两部电影,第一部是《Death Note : the Last Name》,另一部下一个post再分晓。饿这部电影,应该是从第一集就开始到现在了吧,感觉还不错,比印象中好,而且也没有上一集的沉闷(感觉上上一部我怎么一直看手表)。听路边社消息说这部电影的结局并没有和漫画版本一致,但是结局安排的非常出乎预料,而且很引人入胜。看到最后我简直快要跳起来大大声欢呼(没错,我并不是那群憧憬新世界的那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