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距離上一篇已經快要三個星期了罷。自從去年決定了跳坑以來,這裏一直持續有新文章發佈。這次的停頓,主要是新年到了要休息一陣。現在也該是時候回來繼續寫了,不然積累了一堆事情不寫有點不蘇湖。今天要寫的,是新年前趕在下畫前看的一部電影。看完的當下很想寫,可是那陣子在試圖趕着把一部短篇寫完所以留到現在(目前還剩十個章節左右)。
停顿号风潮好像已经过了,现在开始要疯狂使用它,嘿嘿。会说到这个,其实算是个很美丽的巧合。这几天,透过blogosphere和朋友的口中都听到有一点类似的故事。我不晓得这篇文章应不应改作为一个比较正式的trackback,所以就暂时决定把这两个说故事的人匿名。两则故事,都和离别有关系,只不过离别的对象不太一样。先说说今天听到的故事,Suppose小姐A和先生B相爱多年……不行,这个叙述方式很像我的assignment report format,不要这样formal。就比如说一男一女搞上相爱了很多年,虽然不到谈婚论嫁的那个地步,但是他们即将面对极度惨烈的生离死别,有道是——算了,我不是会抛书包的人。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他打開了電腦裡搜集寫作材料的資料夾,那是很多年前為了一篇未完成的故事準備到一半的。故事的主角,是個晚年為了公眾利益發聲不惜得罪政府的人。若還要說起著老人家早年從軍時的英雄事蹟,從蒐集到的資料來看說上個一頭半個月可能還說不盡。可這麼偉大的一個人,到老卻死得沒人知曉。要不是這兩天有新聞出來指證說死因不單純,大家可能早就淡忘了這個人。
因为欲罢不能,所以还想写多一些。这次写写我对几位主要角色的一些感觉,因为过了今天我才发觉原来这部电影带来的impact是如此之深。怎么说呢,就是今天跟朋友的聊天我都会有意无意的提起这部电影,真的很难想象本来我是打算不看这部电影的。还好自己真的没有这么做,不然肯定会真的锤心肝到死掉为止(公益广告:不要对正常人作心外压,分分钟会杀死人)。好啦,如果你还没看到之前的文章,可以先点击这里。
說實在話,這幾天真的什麼鬼心情都沒了。本來我們家也沒有怎麼特地慶祝新年這事情了,今年兩老自己丟下我們去玩了家裡更顯冷清(不過我們兄妹倆平常也常常丟下他們兩老就是)。所以這兩天,沒事情的時候我都在開家裡的衛星電視服務看有什麼電影可以看。不過說起來,最近他們主打的點播服務選擇倒是頗有趣的。比如今天午餐的時候,就看了一部相當有意思關於選舉的電視電影(片名:Re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