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多美啊,还记得我们的第一个日出吗?你看看嘛,真得很美……”
男孩坳不过她,于是缓下狂奔脚步转身看了看,看到了日出,他的心情顿时充满希望。
“是啊,多美啊,你在坚持一会,我们就快到了。”
可是却已经太迟了,怀抱中的她,只见到苍白的脸上有着幸福的笑容,她的身躯也在一刹那之间变得沉重许多。男孩悲伤地大喊:“要到了,你快醒醒,我们到了……”
然而她却再也无法回答了,男孩把她抱得更紧,仿佛她会被逐渐汹涌的人潮带走。眼看她真的不再有反应了,他悲伤地跪下来,哭道:“不要……不要离开我”
因为要走知性路线(听到嘘声了),所以文章一开始要用一个故事来作为引子,君不见很多大作家的散文都是如此这般的吗?话说上次在吉安乡音•回家推介礼的时候因为在柜台帮倒忙头帮尾后碰到一个乡音考古的忠实听众,她应该是在言谈中有问到我是不是曾经上过节目,因为真的上过几次,所以就如实说了。只是再追问下去问我是谁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话很少的关系,加上言论无法让人留下印象,所以说了留下的就是对方的一脸疑惑。
黑夜,一座仿佛不需要月光照耀的城市。
这是一个属于黑夜的故事,尽管故事是以狂欢夜开幕,尽管城市的灯光把周围照得有如白昼。暴风雨来临之前未必不能够惊涛骇浪,在这座城市,是没有所谓的惯例,有的只是一则有一则令人心酸的故事。在这个零三年的平安夜,在满天烟火的笼罩下,在一个拥抱的人群里,唯独只有她——Rachel,还在等着一个她并不知道会缺席的男人。她独自地一杯又一杯把面前的威士忌有如白开水灌下,尽管它有如振熙说的那么难以入口。等了一个又一个小时,她下了一个决定……
文章写了七年多(难怪最近很痒*误*),比赛入围了几次奖才拿了一次(入围得奖好像跟红没什么关系……),上过几次电台几次报章(不红是应该的,现实生活中的本人没梗),也曾经创过过百留言(可悲的是同样的事迹到现在仍然时有所闻),可是从来都没红过,眼看在电视上说几句蠢话就能暴红一时的人心理实在有点不平衡。所以为了鞭策自己继续博红(好像没有打算过),自定一个准则持续地遵守是有必要的,有道是,持之以恒,地裂山崩(?)。所以,趁着仍然结实的土地还没有像电影那般狂裂喷火前,本着我为人人,人人喂我(咦?)的精神,我还是很冷静地跟大家分享一下手册的内容好了,不要说小弟没有提携你发达。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