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我有去过槟城走走顺便探望个曾经一起去柬埔寨背包的朋友(天,那篇游记确定泡汤了),事隔多年她终于投身了新闻业。那几乎就是我们在背包后第一次面对面见面吃个晚餐,想当然尔经过了那么多年不见话题大概不会断。吃到半途有个卖报纸的安哥走过,然后我朋友就有点神经兮兮的在看是什么报,知道是另一家报社的报纸后整个呈现心痒痒的表情,刚好是遇到我还没看到隔天的新闻,所以我就买了顺便借给她们看(她当时带着同事)别家报社的头条和内容是什么。
為了讓各個主角的關係比較立體化,所以這次寫這部小說有刻意在角色的刻畫下苦功。雖然效果還是有進步的空間,但我還是覺得跟之前幾部中篇相比算是有改善各個角色相對蒼白的部分。可惜的是,由於中間低估了女生上司的佔戲,所以造成故事寫到最後這個角色變成了影子般的存在。不過無論如何,這是個有趣的嘗試,或許下一部還是會繼續沿用這個方式。首先故事要介紹的,是男女主角的戲份。
雖然不是陽光型男,但是我現在還在維持的運動兩個都是在戶外的。其一,就是Ultimate(中文叫極限飛盤的樣子)。過去的差不多整半年的時間,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教會的一群有在玩的熱血青年這樣。結果的結果,就是這樣以一個不是教友的身份一起玩到現在。會說到這個,可能看文章的朋友們都會有點摸不着頭腦。飛飛碟,教會,這兩者怎麼聽就怎麼跟505大選日沒有什麼關係。這不急,容我娓娓道來(是說好像也沒有必要這麼賣關子)。
前阵子出席吉安的年味专辑推荐礼时因为错估交通状况的关系,结果早了一个小时半左右。可是也因为自己早到的关系,所以本来是纯粹想做做观众变成了站在柜台后帮助有文和Rachel把首卖的专辑卖出去这样。其实这阵子自己是有点很糟糕的游魂,所以希望没有出什么大岔子吧,呵。不过总得来说,站在柜台后的确是个很难得的经验,因为做观众可能也没那个耐心去听很多人的演说。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