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今天过得很慄,皆因我的seminar supervisor托我的保险lecturer捎来了一则不算是好消息的坏消息。怎么说呢?因为我的seminar supervisor可能等我这个死仔包等到不耐烦了,所以干脆快刀斩乱麻要我快快交report。虽然最近这几天我开始拼命,但是我知道如果要我这个月把所有搞妥的话,我可能会干脆烧炭比较方便快捷。好啦,乱讲,touch wood man。我才没那么脆弱,最多只是晚上睡不着罢了。其实我也晓得自己这几个月除了这个学期的一些科目的功课外,其他的project我还是没什么心机,提不太起劲去做,什么人来刮我一巴?可是这几天我总算抓到了工作的心情了,所以这几天必须要新鲜滚热辣把所有的工作安排上轨道。
星期五本來是想寫很歡樂的總鋪師觀後感,可是下午卻接了兩個讓我不太開心的電話。就這樣心情就一整天在低估徘徊,所以就寫了篇不需要太歡樂的題材。若不是想到本星期還沒滿三篇,其實這篇也不太想寫出來就是。可是既然洞挖了,身爲揪跳人的我還是要繼續跳下去的。我可不想才第一個星期,就以失敗下場。所以漫漫長夜,還是得找點事情來做。找到東西做,也就自然有東西寫。
其實除了每週在這裡發深度到我整個探測不到的跳坑文,我在社交網站上也有借用《大馬部落》的群組來每週開一個討論帖的。可是群組裡鬼影都沒有多少隻,發文的人很多,留言的卻都很少。老實說,那邊只是一個集結大家文章的一個地方。我開的討論貼,本來還算有一兩個來是討論的,後來滿滿人潮減少。這樣下去真的很不行,所以是想說可不可以來號召一些很簡單的事情來玩。然後就想說是不是可以試着聳動大家去做點很白癡的事情,比如說留言惡作劇。
有时候,翻开报章看到那么多自杀的新闻真的让人很感慨、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陨落了。当然间中会有很大的一部分人士会抱持着一个看法——“啊,真傻,怎么不看开点”。曾几何时,我也是其中一员。没错,从我们第三者的角度,很多自杀者的情形在我们看来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但是不要忘记,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根本没有资格去评论他们的决定。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们是不是被“近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影响太深了。当然,我不是否定这句名言,我也没资格去否定,只是我们漏了一点,他们的心理健康是不是真的可以承受所受到的打击呢?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发觉很多“仙家”很喜欢说“如果他怎样怎样,就不会搞到如斯下场。好了,那么为什么仙家们不在事前伸出你们的援手呢?